【最勝義】 p1154

辯中邊論上卷十六頁云: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

二解世親釋七卷十五頁云:最勝義者:謂此法界、一切法中,最為殊勝。若如是知;得入二地。無性釋七卷十七頁云:第二地中,由最勝義者:謂此空理、一切法中,最為殊勝。如說離欲最為殊勝。了知此義,得入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