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體,號見月,是明末清初重興律宗的巨匠,世稱見月律師。俗姓許,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生於雲南楚雄。崇禎元年(1628)伯父去世,他信了道教,後來有老僧送他一部《華嚴經》,閱至《世主妙嚴品》,翻然有悟,即決心舍道入佛。崇禎五年(1632)三十二歲從寶洪山亮如剃度,法名讀體。

  他自崇禎六年(1633)起,離滇經貴州至湖南寶慶五台庵,參顓愚(觀衡)。禮別後游廬山,又渡江至黃梅破頭山、潛山等道場,遍禮三昧律師重修的諸祖庭。順流朝禮青陽九華山,至南京報恩寺,聞三昧在五台傳戒,北上參禮。但他這時因衣缽蕭條,未能受戒。暫住塔院寺,閱《楞嚴義海》。崇禎九年(1636)離五台南行,到了鎮江。第二年(1637)四月才於鎮江海潮庵從三昧受了具足戒。從此以後,隨侍三昧傳戒諸方,開始閱讀律藏,為各方所推重。

  崇禎十二年(1639),三昧應請入南京寶華山,擢用他為監院,並為眾講戒。清順治二年(1645)三昧將示寂,囑他繼任法席。從此以後,他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重建殿閣,築石戒壇,定製每年春冬傳戒,結夏安居,寺規整肅,成為各方的模範。他治事之暇,即從事著述,對於近世律學的重興,起了一定的作用。順治三年(1646),清兵藉口「華山通賊」,

  派兵圍寺,捕去許多僧眾。他以至誠無畏的精神從容應付,使華山轉危為安。他圓寂前數年,應弟子請,曾自撰《一夢漫言》,追述行腳時事和他一生為法奮鬥的歷史。康熙十八年(1679)正月二十二日示寂於寶華山,世壽七十九,僧臘四十八。御史李模為撰《見月大師塔銘》,方咸享、尤侗各撰《見月和尚傳》,都非常推崇他。

  見月戒行精嚴,護法能幹。三昧曾對人說:今日道場魔事不興,則不顯見月的才能。這是我在這一戒期中的收穫。可見三昧對他的器重。三昧令他繼任華山住持時,他無法固辭,認為要整頓佛門,應該建立規制,革除弊端,按照制度辦事。於是提出十條規約,要求全寺僧眾共遵。後來華山宗風聞名於全國,應歸功於他所建立的制度。弘一跋《一夢漫言》說:「師一生接人行事,皆威勝於恩,或有疑其嚴厲太過未近人情者;然末世善知識多無剛骨,同流合污,猶謂權巧方便、慈悲順俗以自文飾;師之言行正是對症良藥」(《佛學叢刊》第一輯)。

  見月稟性正直,規過無隱。他的生平作事,力求依照律儀。順治七年(1650)蕅益重治《毗尼事義集要》成,致書見月說:「律學之,將及千載。義淨、懷素二師既歿,能知開遮持犯,輕重緩急者,絕無其人。……聞座下奮金剛志,秉智慧炬,革弊遵古,喜而不寐。冀獲良晤,盡獻片長,以益明聖。」可見對他推重的情形。天童木陳(道忞)在清初望重朝野,目空一切;但他撰《見翁法兄華山大和尚七十壽序》(《寶華山誌》卷十一),對於見月秉承佛制整飭僧紀的業績也表示極大敬意。


  他的著述有《毗尼止持會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范》四卷、《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沙彌尼律儀要略》一卷(以上五種均收於《續藏》,前三種於乾隆二年由福聚奏請入藏),《薙度正范》、《僧行規則》、《三歸,五、八戒正范》、《黑白布薩》、《出幽冥戒》、《大乘玄義》、《藥師懺法》等各一卷。

  見月弘戒數十年,戒弟子以數萬計,法嗣亦有數十人。《南山宗統》卷五記載他的法嗣有:定庵基、宜潔玉等六十八人。定庵德基繼席華山,著有《羯磨會釋》十四卷、《毗尼關要》十六卷、《毗尼關要事義》一卷(後兩種收入《續藏》)、《比丘尼律本會義》十二卷,又嘗輯《寶華山誌》十二卷未行世(今本《寶華山誌》十五卷,係劉名芳纂修,福聚參校)。宜潔書玉別號佛庵,自華山分住杭州昭慶寺,重振戒壇。著有《梵網經菩薩戒初津》八卷、《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二卷、《沙彌律儀要略述義》二卷、《二部僧授戒儀式》二卷、《羯磨儀式》二卷(以上俱收入《續藏》)。清守一的《諸家宗派》中南山律派,以道宣律師為第一世,十三傳至金陵古林庵慧雲如馨。馨傳三昧寂光,為寶華山第一代。自「如」字起演派五十六字,傳至浩淨髮圓為第十六世 (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四)。其中第七世文海福聚分燈於北京,為法源寺第一代律祖,清代中葉以後頗隆盛。

  (林子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