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菩薩十地所修之十波羅蜜也。又小乘以梵福為四種勝行,加以六種為十種勝行:一、因救母之命而舍自身之命,二、因救父之命而舍自身之命,三、因救如來之命而舍自身之命,四、於正法之中出家,五、教他出家,六、未轉法輪,能請轉法輪。見俱舍光記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