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支】十二因緣的第十一支。以現世的業力,報盡命終之後,復引輪迴主體、即業識的受生。若以現代觀念詮釋生支,生是人生的開始,但何以會有生呢? 誠如經上所說:『非無緣生,從因緣生』。生的因緣雖然不一,但主要的條件是『有』。此處所說的有,是含有宗教概念的特定含義,即所謂業——前生思想行為的總和,即所謂『業有』。因此,有(業)為生之緣。於此可知,有了業因,必然受果,此果即是業識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