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戒律。即依佛陀教法所立之戒學,為別於外道之禁戒,而稱正法律。該語散見於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中阿含經卷二十八等。又日本真言宗之戒律,亦稱正法律,係延享年間(1744~1748)高貴寺之慈雲所倡導;即將大小乘之戒法加入密教之律儀,乃至袈裟之制裁等均有嚴格之規定。明治年間(1868~1912),復有云照、慶雲等人繼承其法。[律苑僧寶傳卷十五、慈雲尊者全集卷六、宗教研究新第十之一慈雲尊者の正法律(常盤大定)] p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