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wei qishiwufa

  小乘說一切有部對宇宙萬有的分類法。他們把宇宙間的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分為兩大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為法;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無生滅變化的現象稱無為法。有為法中分為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有法四十六種,心不相應法十四種。無為法只有三種。總計七十五種,故稱五位七十五法。1、色法。物質現象,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和無表色(亦稱無作色,指外表不顯的物質現象),計十一種。2、心法。精神現象,一種。3、心所有法。心法派生或隨屬的現象或作用。有四十六種,分為六品:一為遍大地法:普遍都有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受、想、思、觸(感觸)、欲(慾望)、慧(智慧)、念(記憶)、作意(意願)、勝解(以為)、三摩地(三昧),計十種。二為大善地法:善的精神現象。有信、勤(努力)、舍(精神放鬆)、慚(慚愧,對自己而言)、愧(慚愧,對別人而言)、無貪、無瞋、不害(不殺、非暴力)、輕安(心情舒適)、不放逸(不斷努力)十種。三為大煩惱地法:較大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無明(無知)、放逸、懈怠、不信、 沈(昏沉)、掉舉(心不平靜)六種。四為大不善地法:不善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無慚、無愧兩種。五為小煩惱地法:一般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忿(怒)、覆(掩飾錯誤)、慳、嫉、惱(狠戾)、害、恨、諂、誑憍(驕傲)十種。六為不定地法:不定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惡作、睡眠、尋(尋求)、伺(深度的或細心的貪求)、貪、瞋、慢、疑八種。4、心不相應法:與色、心皆不相應的,即既非精神又非物質的現象。有得(成就)、非得、同分(眾生各各自我類似的一些活動)、無想果、無想定(不去思想外界,使心不動)、滅盡定(用盡力量,使思想不活動)、命根(生命的器官、生、住(階段性的停止)、異(變化)、滅、名身(音節合成的概念)、句身(句子的合集)、文身(字母的合集)十四種。5、無為法。分虛空無為(認識真理猶如虛空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擇滅無為(通過智慧的揀擇力,斷滅煩惱而悟得的精神現象或境界)、非擇滅無為(非通過智慧的揀擇力,而因缺乏條件致使不生的精神現象或境界)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