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大乘戒壇也,方等者,大乘之別名。蓋壇法出自諸律,律即小乘之教。小乘教中宜一一如法,稍有乖違,則令受者不得戒。而臨壇之人為犯罪。如大乘方等即不拘根缺緣差,並得受戒,但令發大心領納之耳。此准於大乘方等之教文而立戒壇,故名方等戒壇。唐代宗永泰元年,敕大興善寺立之。見僧史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