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取所對之法貪著而不離也。涅槃經十七曰:「取著名為凡夫,一切凡夫取於色乃至著識。以着色故,則生貪心。生貪心故,為色繫縛。乃至為識亡所繫縛。以繫縛故,則不得免生老病死憂悲大苦一切煩惱。是故取著名為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