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卷八頁云: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如彼論八卷八頁至九卷九頁、廣釋其相。
二解 瑜伽八十八卷九頁云: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
三解 顯揚一卷十九頁云:業雜染者:謂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善法所生。如其所應,三界所攝身業語業意業,此復二種。一、思,二、思所起。此業差別,復有多種。欲界所攝,名福非福。色無色界所攝,名為不動。復有引業。謂作及增長,能引種種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果及異熟。復有生業。謂前所引,助令生故。
四解 世親釋二卷十八頁云:此中即業是雜染性,名業雜染。或依於業而有雜染,名業雜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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