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名:學家受食戒犯緣

戒本疏·四提舍尼法:「五緣:一、見諦學家;二、僧作法制;三、無因 緣;四、自取,除置地使人;五、食。 方犯。」行宗記釋云:「犯緣,第一、須見諦家,此局聖境,末世全無;但可知教,必無有犯。二、須僧法,白二羯磨,制不得往。」(戒疏記卷一六·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