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明辯》云:「張於食所者,曰茶湯榜。」 詳〈道場榜〉處。

《敕修清規·請新住持》云:「庫司會兩序勤舊茶,議發專使修書、制疏、茶湯榜, 專使署名。請書記為之。如缺書記,擇能文字者分為之,用絹素寫榜。」

解者曰:「山門疏及茶湯榜,書記作之。分為之者,一人作茶榜,一人作湯榜也。」

忠曰:「新住持茶湯榜,有入寺前者,有入寺後者。」

《敕修清規·專使特為新命煎點》云:「茶湯榜張於堂外兩側。」

是即專使與請疏共持去,於新命本居處設煎點時所張也。

又《敕修清規·山門特為新命茶湯》云:「茶湯榜預張僧堂前上下間。」

是即新命入寺之後煎點所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