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想尋求解脫和證取一切智佛位,首先他應該常常思念此十種可悲之法:

一、十項可悲的事

1.此十分難得之清淨人身,如果用他來作罪業和惡行之工具,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2.此難得暇滿之人身,不用他來學佛,而讓他白白空過死去,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3.在這個惡濁短暫的世界上,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消耗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4.自心之本體實即離戲之法身,讓他沈陷於迷茫之生死泥沼裡,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5.引導自己趨入佛道的至好上師,在未證菩提之前就離開他,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6.戒律乃解脫之橋樑,如果隨波逐浪為煩惱所使,以致破戒,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7.由上師的助緣而獲得的覺受與證悟,如果虛擲在滾滾的紅塵裡,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8.諸成就者的深奧口訣,把他當作商品一樣出賣給那些沒有根基的惡人,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9.一切眾生皆是於自己有恩的父母,以怨恨心棄之不顧,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10.青年時期的身、口、意(乃鍛煉成器的黃金時代),如果白白空過掉,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二、十項必須之法

1.有了勇氣和毅力,還需要一個好的計劃來規範自己的根本行為。

2.在奉行上師的教言時,必須具有信心和精進。

3.必須知道口訣之利弊,才能在上師的各種教敕中,選擇(於自己合適)之口訣。

4.必須具有智慧和信心,才能與善妙上師的心意相合。

5.必須常持正念和警策自己,才能使身口意不被罪業所污染。

6.必須具有毅力和不撓的甲冑,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堅定,堪忍各種逆境。

7.自己的鼻子不被別人牽著走才能談到無貪無著的行素。

8.長期地在積聚福慧二種資糧上努力,必須知道前中後的次序。

9.此心時常浸潤在慈悲裡,才能生起利生的情懷。

10.必須具有智慧和了解,才能不著一切法相和實體。

三、十項應當依循之事

1.具有慈悲和證悟的上師,才是好的依靠。

2.清靜適意具有加持的蘭若,才是好的依處。

3.與自己見行相合,情意相投的人,才是好的相依。

4.時常思維資生財物之過患,才是學道人之正思。

5.凡是由成就者之傳承所傳出之口訣皆應無偏倚地去修學。

6.凡是對自他有益之物件、藥材、明咒和深邃之因緣法,皆應取用。

7.凡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對像和方法都應當善加利用。

8.凡是對修行覺受有增益的法,都應善加採用。

9.凡是具有信心和恭敬的善根弟子,都應攝受。

10.在日常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皆應常提正念。

四、十項應當遠離之事

1.與世事糾纏不清,一心眷戀世間八法的上師,應遠離之。

2.擾亂自己的心意和損害修行覺受的友伴,應拋棄之。

3.塵囂和煩惱甚重的寺廟和住所,應遠避之。

4.以偷盜搶奪或欺騙的方式來謀生,應禁絕之。

5.對自心和修行有損害的作業,應舍棄之。

6.對身體有害的對像及行為,應遠避之。

7.對增進慾望和吝嗇的貪執,應斷舍之。

8.使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的輕佻放逸行為,應禁絕之。

9.沒有意義的行止作業應避免之。

10.隱藏自己的過失,宣揚他人的錯誤,應嚴禁之。

五、十項不應舍之法

1.不要舍棄慈悲,因為慈悲是利他之根本。

2.不要舍棄外境之現象,因為一切外境之顯現,皆是由心性自顯之光明。

3.不要舍棄一切妄念,因為他們都是法性之顯現遊戲。

4.不要一意舍棄煩惱,因為煩惱能令行者憶起智慧。

5.不要一意舍棄欲樂,因為欲樂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證悟及覺受。

6.不要舍棄疾病和痛苦,因為疾病和痛苦皆可成為自己的善知識。

7.不要舍棄仇敵於障礙,因為他們能喚起吾人對法性之嚮往。

8.不要舍棄任運產生的(證悟),因為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9.不要舍棄方便道,因為他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10.雖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應舍棄利他之心願。

六、十項應當謹記之事

1.外顯諸境皆屬迷幻無有真實,應當謹記。

2.內之心性無有吾我,空空如也,應當謹記。

3.心中的妄念解應緣而生,率爾無體,應當謹記。

4.四大所成之身體及語業,皆是有為法,無常無住,應當謹記。

5.眾生之一切苦樂,皆由業生;業果昭然,決定無爽,應當謹記。

6.痛苦能激發出離心,故為吾人之良友,應當謹記。

7.享樂乃輪迴之根,常招貪魔及欲鬼,應當謹記。

8.擾擾紅塵乃學佛之魔障,福報亦會成為法障,應當謹記。

9.障礙能激發奮鬥向上之智,違緣能作吾人之良師益友,應當謹記。

10.從究竟之觀點來看,一切法皆無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應當謹記。

七、十項應當實行之事

1.學佛以後,就不應在世法和人群中廝混,應當如法去修持。

2.應該離開家鄉到遠方去,身無依仗,心無貪著地去修行。

3.應該依止善妙的上師,心離憍慢,如教奉行地去修持。

4.在聞思上經過一番努力後,經常要少說話,一心浸潤在要義上,努力去修持。

5.得了一點證悟以後,切莫閑蕩放逸,要一心一意地去策勵修持。

6.身心上有了(穩定的)修持後,切莫陷入喧嚷的紅塵裡,要專心一意地去修行。

7.發過誓願以後,就應該策勵身口意,勿使放逸,精勤修持聞思修三學。

8.發了菩提心以後,就不應再尋求自利,所思所作都要為了利他而努力。

9.趨入密乘後,身口意三門就不再為凡夫之下劣境界所局,而應在三種曼陀羅上努力。

10.年輕的時候,不要到處去浪游,應該依止善妙上師,刻苦地努力修行。

(以上講義資料整理自《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成就勝道寶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