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使「菩薩」的真意義埋沒

一般人都指定庵堂廟宇的「偶像」為「菩薩」,從事燒香、禮拜、點燭、供養的,是非常的多,尤其杭州地方為最盛。

良善風俗,雖為全國冠;獨惜許多善男信女雖認真燒香拜菩薩,而對於菩薩的真相實義,都莫名其妙!有的以為除卻庵堂廟宇裡泥塑的木雕的或玉石金銀銅鐵造成與彩色繪畫的等等偶像以外,別無什麼菩薩非菩薩的真義存在。問他究竟怎樣是菩薩,都是啞口無言,而但認偶像為菩薩。所以見大的叫大菩薩,小的叫小菩薩,臥的叫困熟菩薩,甚至有把瓦料燒成的兒童玩品也叫它為小菩薩。前年,一本小學教科書裡有個小洋人的畫像,旁邊註有「洋菩薩」三字,所以一般兒童都叫「洋菩薩」。由這種種錯誤迷謬,簡直使菩薩的真意義埋沒無遺!以致引起一般知識份子,排斥拜菩薩為迷信。

其實,種種偶像不單限定在菩薩,有比菩薩大的藥師、彌陀、釋尊等「佛」像,有比菩薩下的「羅漢」像或「天神人鬼」像。總之、這類偶像,大多不是菩薩像。即使是彌勒、觀音等菩薩像,亦不過借此遺像以表示其菩薩的精神不朽。用香、花、燈、燭供養恭敬者,乃是紀念他以為自身學習的模範而已。凡用「偶像」的意義,在此。

上來已說以偶像當菩薩的錯誤。亦有於菩薩二字不得其解,望文生義曰:「菩者、普也,薩者、濟也。」這也是謬說。當知菩薩乃天竺語言中「菩提薩埵」之省稱。古譯以「菩提」譯作「道心」;因我國素來尚道,所謂君子之道,夫子之道,且老氏五千言美為道德經,「道士」尊之為道祖,故借譯曰「道」。而「薩埵」則譯「眾生」。合稱「大道心眾生」,亦未得真實的意義。玄奘法師翻譯老氏道德經流通於西域的時候,曾經論過梵音之「道」,是「末底」而非「菩提」。

從正義言:唐代諸大譯家譯「菩提」為「覺」,「薩埵」為「有情」。有情、總指一切有意志、思想、情慮的生命之類,如發起了上求佛覺之志願的有情,方稱菩薩。若未能真正發起上求佛果菩提的心願,無論他有多大福報或神通變化不思議事,都不可以稱菩薩,只可叫他天神魔外之類。

復次、「薩埵」亦是菩薩下度苦惱有情的慈悲勇猛之德。由此以世界人類之苦為苦,世界人類之憂為憂,法界有情之樂而樂,法界有情之益為益。如不能普令人類等一切有情,獲大法樂利益,不得名為菩薩。如果一舉一動均有利於群生者,雖是渺小的肉軀,也就是「菩薩」。並非要裝成偶像才是!也非神怪莫測才是!

明白點說:凡是明解大乘佛法,發了上求佛覺心願的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者,不論是和尚、居士、貧、富、貴、賤的人,能以「慈悲為本,方便為門」的,都是「菩薩」。人人能這樣學,人人都名菩薩。法界一切優劣不等諸有情,要算人類有情最有作「菩薩」的資格。要之,求佛菩提的有情叫菩薩;智慧覺悟成菩提,慈悲勇猛救有情的叫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