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簡稱《慈恩傳》,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成於武周垂拱四年(688)。本傳詳述唐玄奘法師一生事蹟,為有關奘師傳記作品中最詳細的一書。題稱「大慈恩寺三藏法師」,是因為奘師西遊回國以後,曾經長時期住在當時新建的大慈恩寺翻經院,專事翻譯,時人對他的稱呼加上寺名以表尊敬 (奘師的學派,也因此稱「慈恩宗」)。據傳首彥悰的序說,本傳原稿只有五卷,慧立卒後就分散各處,經門弟子重搜齊全,要求彥悰加以序次,乃成本傳。現存傳本十卷,其中慧立原作是那些部分,已分別不出來,不過彥悰的重加序次,一定有根據見聞和遺文資料加以補充的地方,因而原來五卷的底稿擴大為十卷(在卷六、七、十都有彥悰箋述文字,這些只是評論性質,當然所補充的不限於此)。

  本傳內容,可分前後兩大部分。前五卷述奘師出生、出家學歷、西遊行程及各地參學經過,後五卷述奘師回國以後和宮廷來往關係,譯經事業以至最後在玉華宮示寂等。各卷敘事起迄,大體如次:

  第一卷記述奘師出生、出家、受戒、各地參學,發心前往印度求法,貞觀三年(629)由長安出發,過玉門關外五烽,度莫賀延磧,經伊吾,西行到達高昌的情形。

  第二卷記述奘師從高昌西行,至阿耆尼等國,越蔥嶺到素葉城逢突厥葉護可汗,過千泉、笯赤建等國,度大雪山過梵衍那、迦畢試國進入印度,經北印度濫波、那揭羅喝,健陀羅、烏仗迦那、呾叉始羅、迦濕彌羅諸國。又西南行經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秣兔羅諸國,到達羯若鞠闍國的情形。

  第三卷記述奘師從羯若鞠闍東南行,經中印度阿踰陀、阿耶稽佉等國到達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往王舍城觀禮聖跡,還寺聽戒賢法師講《瑜伽》等論,其後南遊到達伊爛拏缽伐多國的情形。

  第四卷記述從伊爛拏缽伐多國順恆河南岸東行,經中印度瞻波等國。又東南行經東印度羯羅拏蘇伐刺那等國到羯伽國,再西北行過中印度憍薩羅國,又東南行經南印度案達羅等國到達西印度伐臘毗國。又西北行經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國,最後經北印度缽伐多羅國,折還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東印度迦摩縷波國王慕師德義,遣使來請的情形。

  第五卷記述奘師在那爛陀寺欲歸祖國,因應東印度鳩摩羅王請赴迦摩縷波國,又應戒日王請赴羯朱嗢祇羅國,赴曲女城大會弘宣大乘,赴缽羅耶迦國無遮大施會,從此辭戒日王東還,經中、北印度憍賞彌等國,度雪山,出蔥嶺經烏鍛等國到達于闐。在于闐向朝廷表奏還國,乃至到達漕上的情形。

  第六卷記述奘師於貞觀十九年(645)正月入長安,謁太宗於洛陽,還長安弘福寺組識譯場,創譯《菩薩藏》等四經,並表進新譯經論及《大唐西域記》,蒙太宗制《大唐三藏聖教序》等情形。

  第七卷記述東宮制「述聖記」,奘師居弘法院譯經以及大慈恩寺建成,另造翻經院,迎請奘師為寺上座,專務翻譯,乃至前後講譯造像請營經塔,並答中印度摩訶菩提寺大德智光、慧天書等情形。

  第八卷記述永徽六年(655)奘師與呂才對定因明,顯慶元年(656)高宗令大臣於志寧等讚助譯事,並制大慈恩寺碑文。

  第九卷記述顯慶元年表謝大慈恩寺碑成,又謝冷病中蒙賜醫藥,請定佛、道名位次第及廢僧尼依俗科罪。顯慶二年繼在洛陽積翠宮翻譯,表陳翻譯次第,又請入少林寺翻譯未許等情形。

  第十卷記述顯慶三年從洛陽還長安居西明寺,四年遷住玉華宮,五年春創譯《大般若經》,到龍朔三年(663)冬全部譯成,麟德元年(664)二月五日圓寂於玉華宮等情形。卷末附慧立的論讚。

  本傳的撰述者慧立和彥悰,都曾參加譯場,親近奘師多年,所述事蹟大都得之親自見聞,故本傳可稱為奘師傳記的基本資料。其前五卷述奘師西遊經歷,與《大唐西域記》互為經緯,可見出當時西域和印度各國情況和相互間的關係,為近代研究西域和印度的史學、考古學者所重視。其間還記述印度諸論師遺事及重要論書造作因緣,尤為有關印度佛學的寶貴資料。其後五卷記述奘師回國以後,他和宮廷關係的事特詳,對歷年所譯諸經論反多漏略,這是一缺點。然於此可以見唐太宗、高宗時期的長安社會風氣、宗教生活之一斑,亦為了解當時帝都情況頗為重要的資料。

  本傳所依據的資料,最主要的是奘師製作的表啟和奘師於太宗貞觀二十年(646)口授辯機寫出來的《大唐西域記》。奘師回國以後,太宗和高宗都對他特殊禮敬,他從主持譯場以來,對於朝廷也時有表啟之作。本傳的後五卷,主要是以所輯奘師表啟為中心而寫成的(關於奘師的表啟,除本傳所依據的輯本之外,還流傳有兩種單行的抄本。一種是公元765年以前的抄本,題名《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啟》,共十三篇,篇末都附註年月,甚便查考,文句時日和本傳所載的常有出入。這一鈔本現存日本京都知恩院,曾收印於日本出版的《續藏經》內。另一種題名《(此字缺)寺沙門玄奘上表記》,上半卷和上舉抄本相同,僅缺第一篇,各篇不記年月;下半卷多出二十一篇,對於奘師晚年行事和年歲問題,都有可供參考之處,這一抄本為日本人小泉氏所藏,收印於《大正新修大藏經·史傳部》)。《大唐西域記》是奘師回國以後應太宗的要求而修撰的,記中詳載西域和印度各國的山川道裡,風土人情,以及教勢興衰,聖跡遺址,無所不備,其資料以遊歷見聞的記述為主,故有「行傳」之稱。本傳述奘師西遊行跡的部分,大概取材於此。但本傳所述經歷西域和印度各地的行程方向,似以當時的實際旅況為據。故與《大唐西域記》帶有地誌性質的敘述有不同之處,足資對照的研究。如本傳第四卷所記奘師回國之前遊歷南印度的行程中,並未到達秣羅矩吒國,關於此國的事,只是得之傳聞,但《大唐西域記》卷十,卻誤用親到其地的體裁來敘述,即其一例。

  此外,關於奘師傳記的作品,如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京大慈恩寺釋玄奘傳》,唐靖邁《古今譯經圖記》卷四所記,唐冥譯撰《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記載互有出入,但大都已為本傳撰述時參考取用。惟晚出的唐劉軻撰《大唐三藏大遍覺法師塔銘》一種,成於唐開成四年(839),距奘師示寂175年,則是以本傳為依據的。又《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一方伎傳部門也載奘師本傳,取材不明,且極其簡略。

  本傳記載上最堪遺憾的事,是關於奘師的前半生重要行事都未有明確的年代。傳首於奘師生當何年既無記載,傳未記奘師卒於玉華宮也沒有說明享壽歲數,因而奘師的年壽問題遂久成懸案。而且本傳各卷記載涉及年歲之處,也前後計算標準不一。如卷一,記奘師年滿二十(《續高僧傳》,《行狀》作二十一),即以武德五年(622)於成都受具,依此推至卒年(664)應享壽六十三歲(《行狀》即作六十三歲)。又記奘師於貞觀三年 (629)秋八月首途西行,時年二十六(《行狀》作二十九),則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一歲。又卷九,記奘師於顯慶二年(657)九月曾表請入少林寺專事翻譯,表中有「歲月如流,六十之年颯焉已至」之語,依此推至卒年,應為六十七歲。又卷十,記奘師於顯慶五年(660)翻《大般若經》時,說今年六十有五(回鶻文譯本作六十三),必當卒命於此伽藍(指玉華宮)。(《續高僧傳》及《行狀》都說是麟德元年之語,《開元釋教錄》附奘師小傳,則說是《大般若經》譯了時語。)依此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九歲(此與劉軻撰《塔銘》同)。

  本傳對於奘師確實的年壽既無明確的記載,此一問題只可等待其他有關資料的發見再為考定:惟中國內學院舊刻本《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於1954年重校時,曾依《(此字缺)寺沙門上表記》所載顯慶四年(659)《重請入山表》(本傳未收載),奘師有「行年六十」之語,並對照奘師前後行事年歲記載,暫定奘師年壽為六十五歲,似亦為比較可信之一說。

  本傳以記載詳博著稱,但對於奘師主要事業,仍多漏述之處。特別是關於奘師翻譯事業方面,本傳所記載的,從太宗貞觀十九年(645)在長安弘福寺翻譯《菩薩藏經》等四種經論開始,到高宗龍朔三年(663)譯完《大般若經》為止,前後列舉譯典名稱僅十七種(據本傳卷十所載,共譯出經論七十四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與奘師學說有關的《成唯識論》、《廣百論釋》等典籍的翻譯,都未見提及。又據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和《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所載,奘師於貞觀二十一年(647)曾應東印度童子王的要求,將中國舊籍《老子》譯成梵文,流傳於迦摩縷波。《續高僧傳》並載奘師以《起信論》文出馬鳴,印度諸僧思承其本,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印,使法化之緣東西併舉,這些都是值得記述的有關中、印思想交流的事業,而本傳一概不提,顯然是遺漏了。

  本傳編在《大藏經》中土撰述內,1923年中國內學院曾校刻一單行本。用宋、元、明和麗四種《大藏經》本及可洪《音義》、唐慧琳《音義》等校勘文字,又用《西域記》、《續高僧傳》、《開元釋教錄》、《玄奘法師行狀》、《大遍覺法師塔銘》、《玄奘法師表啟》等對勘記載,並於各卷卷端編年記載奘師歲數。此本在1954年復經重勘一次,現為本傳最通行的刊本。本傳曾譯成回鶻文,其寫本殘卷1930年前後在新疆出土,現藏中國北京圖書館。日本東方文化學院京都研究所,曾於1932年景印高麗高宗乙巳年(1245)高麗大藏經刊本《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並對勘十一世紀至十三世紀的寫本和宋刻大藏經本及舊抄本表啟、上表記等,附印考異和索引。

  近世本傳的西文譯本,有法文本和英文本。最近又有李榮熙英譯本(1959)。

  本傳的註解,有日本護命撰《解節經》四卷,《記》三卷等。

  (遊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