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瑜伽論一部所明之法門,有十七種,是為瑜伽論所觀之境,故云十七地。一、五識身相應地,二、意地,三、有尋有伺地,四、無尋有伺地,五、無尋無伺地,六、三摩呬多地,七、非呬三摩多地,八、有心地,九、無心地,十、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十六、有餘依地,十七、無餘依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