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次第云:‘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諸大聖,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雖癡心多想,分別於異事。更無有一法,出於名色者。’
  云何為名?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名也。
  云何為色?即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有形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稱為色也。
  由此名色,開為蘊處界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