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舊譯為眾生。即生存者之意。新譯有情,指有情識、情見的眾生而言。關於『有情』與『眾生』二語間之關係,有謂『有情』指人類、諸天、餓鬼、畜生、阿修羅等有情識之生物。則草木金石、山河大地等為非情、無情。而『眾生』則包括有情及非情二者。然另一說認為,『有情』即是『眾生』之異名,二者乃體一而名異,皆包括有情之生物及非情之草木等。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