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盜】十惡業之一。不與而取,稱為偷盜,乃盜取他人財物之意。於身、口、意十種惡業中,與殺生、邪淫同屬身業。據六舊《華嚴經》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說,偷盜之罪能令眾生墮於三惡道,若生於人中,亦必得二種果報,一為貧窮,二為失財不得自在。見《十不善業道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