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為他人布施供養以追福者,若能精勤護淨及奉獻佛僧,他人可得一分功德,七分功德自受,合為八分功德。其來源不明,疑係受印度人分身體為八部分(梵 astavga,即:胸、頭、視力、語、意、兩足、兩手、兩膝)之說所影響。此外,另有「七分獲一」之說。 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