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唐代文學家韓愈(768~824)進呈憲宗之陳請書。以憲宗欲將安置於鳳翔(陝西)法門寺護國身塔之佛舍利迎請入宮中供養,而韓愈則立於儒教之立場強烈反對,於元和十四年(819)進呈論佛骨表。憲宗以其忤逆,欲處死罪,因諸臣哀請,遂貶為潮州(廣東)刺史。其奏書主張佛教為夷狄宗教,違反中國之倫理道德,且人骨為不潔之物,不應置於宮中;又我國曆代帝王在位期間皆頗長久,而佛法入傳之後禍事頻傳,故不應信奉佛教。 p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