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凡合會干預一種事務人曰合幹人。」

《正字通》云:「《唐?萬年(3)公主傳》:『無干時事。』註:幹,預也。 」

《敕修清規·請喪司職事》云:「喪司合幹人僕,排單揭示。」又〈唱衣〉云:「喪司合幹人,貴在公心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