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菩薩戒的居士,能為兒女求婚姻嗎

問:弟子是受了菩薩戒的在家居士,想為兒女求婚姻,這樣做可算是破了邪淫戒或四十八輕中的「為白衣通致男女,交會淫色,作諸縛著」戒?

大安法師答:《梵網經菩薩戒》通出家、在家。這十重四十八輕戒中的有些規定,只是針對出家人來說的。

對於十重戒中的淫戒,出家人要制斷正淫,而在家居士只要自己不去邪淫,就算守住了這條戒。

四十八輕戒中第三十條 「若佛子……經理白衣,為白衣通致男女,交會淫色,作諸縛著」這條戒,主要是針對出家人而言的,出家人不能去做這個事。

那作為在家居士為自己的兒女去操心婚姻之事也是人之常情。對於普通人而言,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了一定時候,如果不成婚,那不成了曠男怨女嗎?

所以在兒女們合適的年齡段,為其解決婚姻問題是做父母的一件大事。居士正當地為兒女求婚姻,是可以的。

要不然,你受了菩薩戒,兒女為婚姻問題徵求你的意見:「這一家行不行?那一家怎麼樣?」你說:「你不要給我講,我受了菩薩戒。」人家覺得還怪怪的。

佛法不離世間法。但如果是出家人,就不能去做這個事,這是有不同的界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