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解說

一、唯識之義

唯識者,據《成唯識論述記》云:「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詮有內心。」此指外境非實有,內識非虛無,非有非無,名曰中道。外實為增益執,內無為損減執,雙遣二執故,方是唯識中道之義。

識有本識和轉識,本識即阿賴耶,為眾生生命的本體,前後相續不斷,能持諸種子,變現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以所變為自所緣。轉識即前七識,依止本識而起現行,又由現行熏成種子,藏於本識。

唯識學雖講識體,但不同於宗教中的上帝、外道的神我,也不同於哲學中的物本體、心本體。以識的變化,係因緣生法故,前後相續不斷故。

識為能變,境為所變,境識不離,內外渾融。所不離能,故曰唯識。

二、能變之體為識

能變分三:1.因能變、果能變;2.因緣變、分別變;3.共變、不共變。

因能變即種子能變,分名言種、異熟種、四大種。所變根身器界為其所緣。果能變即以現行識體為能變,見分相分為所變。在因果能變中,有因緣變、分別變的差別:三類境中的性境,有色心之實體實用,屬因緣變。獨影境與帶質境,但隨能緣識之分別力而變,屬分別變。

三、熏習

前七現行識為能熏,第八賴耶為所熏,受熏時成習氣,即從熏習中留下的氣分,潛伏於本識中有產生諸法的功能,曰種子。

熏習有三:1.名言熏習:即因名言相而熏習,能詮釋義理,分別境相,產生差別法相之因。2.我見熏習:執著於我、我所的觀點而熏習,區別自、他、人、我、我相、法相的原因。3.有支熏習,指善惡諸業的熏習,為死後招感不同果報的原因。

四、唯識學的目的

唯識學的目的在超情離見、轉識成智、轉染成淨。

1.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以行為饒益眾生、成就眾生)。

2.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去除無明善觀諸法的自相、共相、說法利生)。

3.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破除自他人我妄執、視眾生平等,興無緣慈、同體悲)。

4.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時為無垢識,如大圓鏡,圓照諸法,而無分別。即法身、真如、菩提、涅槃境界)。

轉染成淨:(1)斷人我執,舍煩惱障,成涅槃。(2)斷法我執,舍所知障,成菩提。

五、唯識、般若二宗的空義

唯識宗著重於心的分析,三論宗著重於境的分析。唯識認為一切現象(眾生似我、似法之現象),都是迷情之遍計執,此我法是絕對的無,空此遍計所執,才能顯出依他起(因緣生法)的妙有、圓成實的勝義有。

三論宗則認為:緣起諸法之現象,不能說沒有,此有為假有。即在假有上建立性空,不能把緣起法空掉才叫空。故《中論》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六、三性三無性是唯識指明諸法萬有的實相

1.三自性:依他起性、遍計執性、圓成實性。

依他起:有為之法,從自種子,增上勢力,待因及緣而生。

遍計執:非有計有,執我執法,由諸分別,緣名及相,執我而起。

圓成實:我法二空所顯真如,圓滿、成就、真實。

2.三無性:

相無自性:眾生所執我法二相空故。

生無自性:因緣生法非自然生故。

勝義無自性:勝義即空,空為第一勝義故。

七、唯識各派對第八賴耶認識的差別

1.地論學派視賴耶為淨識與如來藏同。

2.攝論學派視賴耶為妄識,是一切煩惱之本。

3.法相宗則認為是真妄和合之識,染淨兩種境界均發源於賴耶(含藏染淨種子故)是生命的主體,是宇宙萬有的本源。

八、新舊唯識師的不同論點

在印度弘揚唯識學的無著、世親二論師以後,有十大論師出,對發揚唯識教義各有論點,分出新舊兩派。

舊唯識學有護月、安慧、難陀。新唯識學有陳那、護法。

1.識體變現時:安慧主張一分(只有識的見分,一般認為,安慧的一分是指識的自證分),難陀主張二分(即能緣見分、所緣相分),陳那主張三分(見分、相分、自證分),護法主張四分(即於三分外加證自證分)。

2.種子本有和新熏方面,護月主張本有,難陀主張新熏。陳那、護法則主張有本有種,又有新熏種。

3.舊唯識師主張無相唯識,即唯心無境。

新唯識師主張有相唯識,即境不離識。唯識者,唯遮境離心實有,識表內心非無,非有非無,即中道義。

九、以心靈淨化莊嚴國土

經云:「心淨故國土淨、心染故國土染。」云何心淨?謂外不染六塵,內不執人我,不著常著斷,慈悲和諧,故名淨土。

故此心清淨,便是莊嚴國土。七寶宮殿、五彩棟宇,皆表面之裝飾,此唯凡夫之所謂莊嚴,非菩薩之所謂莊嚴。四無量心,四攝六度,利生之萬行,乃菩薩之莊嚴。學佛者能識此旨,才能做到悲智兼運,福慧雙修,圓證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