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有情眾生而言,一旦形成陰陽之隔,就好像你活著他死了,就失去了聯繫。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有情之間是無法失聯的,「生死」、「存亡」並不是絕對的生命特徵,應該更貼切地理解為「隱」和「顯」的關係。六道情狀唯同一心體所造,隨業到哪一道,就會顯現在哪一道,另外五道則隱而不顯,隱顯相互依存又相互轉換,凡夫看不清全部而只能感受片面,便將隱顯轉換誤以為是生離死別。實際上輪迴不息,神識常在,只不過有四種不同的情狀在串聯而已。
我們比較熟知的是死後的中陰身階段,這時間段稱為「中有」;還有到人道來投母胎,初受生之際,剎那間五蘊入胎的初念,稱為「生有」;在生之後、死之前的一生,由過去所本的業感之有稱為「本有」;由過去業力感一生果報,到命終最後的剎那,五蘊狀態壽命將盡時,稱為「死有」;死後生前的中間環節,就是「中有」。
所以「利益存亡」,既是利益生者,也即「濟生」;也要利益死者,也即「度死」。修行就是為了攻破生死之際,打通隱顯的障礙,所謂的「了生脫死」正是在此體現的。
為人一世都以為自己在做主,實際上都是識的妄想分別,在將要面對死亡的時候,意識作用越來越弱,沒有主宰的能力,就只能任憑業力群起而攻之。所以在我人本來罪業的存儲已經佔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臨命終時只有仰仗信佛的六親眷屬幫助救度,也就是說「臨時抱佛腳」也是有作用的,這便是地藏菩薩的慈悲願力。
所以臨命終時,親人應該盡可能去代此人修福,「以資前路」就是說一定會在將要命運大轉化的關口,對臨終人發生積極的作用。猶如準備好足夠的盤纏資糧,讓其一路走好,免除三惡道苦,而生人天善處,經文中比喻為省卻泥濘不堪的惡路,而能到達平緩的地段。
修福的第一項是發心「懸幡蓋」,就是道場中有經咒法寶的幔帳,幡蓋有一個殊勝,隨風而散之處,皆能傳揚三寶因緣,是轉輪王福的正因,乃至小王之位的果報;
第二項是「燃油燈」,燃四十九燈功德,可以照諸幽冥境,其中苦難眾生蒙此光明,互相得見,悉得息苦;
第三項是「轉讀尊經,供養佛像及諸聖像」,讀誦佛所說的聖言經典,本質上就是轉我人的凡心為聖知見,供養聖像,可以說自己成就了一切有緣眾生的禮拜福田;
第四項是念佛菩薩或者辟支佛聖人的名號,只要臨終人聽進去,熏在阿賴耶識,便是解脫成佛的金剛道種。但凡有眷屬為臨終人做此臨終關懷、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進入「中有」也就是「中陰身」階段後,意味著神識已經離開色身,這一期生命已經成為歷史了。人死後的中陰身,身高只有一尺左右,不受山河大地所障,也要經歷小輪迴,七天一次生死,一般來說四十九天後就要去投胎轉世了。
經中說「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首先最重要的是,命終之日切莫殺生而造惡緣,有些人父母在世時不孝順,死後為了面子而大辦喪事,必然會廣造殺生之業,如此一來命債就欠在亡者身上了;其次是依止佛菩薩、三寶而做功德利益等事,比如至心勤懇地設齋供養,奉獻佛僧,所謂「三寶門中好求福」;千萬不可求神拜鬼,如果依此迷信活動而行事,對亡者而言不但不頂事兒,還會雪上加霜地害事兒(可以障礙亡靈,導致本來能得的人身也會推遲,本來可以生天而未能生天,本來會往生淨土而沒有成功,特別是後者,則罪過就太大了)。
如果能依法做功德,不但利益亡者,陽上人也得利益,而且比例更大,七分功德中,六分功德歸生者自利,這正是「利益存亡」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