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義》具名《妙法蓮華經玄義》,略稱《法華玄義》,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這是天台宗詳釋《妙法蓮華經》題名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大師立五重玄義解釋《妙法蓮華經》的標題,開說一經的要旨,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智顗開說《法華經》的要旨有兩次:第一次是陳廢帝光大元年(567),在金陵瓦宮寺;第二次是隋文帝開皇十三年(593),在荊州玉泉寺。現行的《法華玄義》,是第二次講說的記錄。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七番共解的第一番標章,內分列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章的名稱及其要略;第二番引證,援引佛語來證明建立五章的根據;第三番生起,闡明五章前後生起從粗到細的次第;第四番開合,五章通釋《法華》一經,為令易於了解,而作五種、十種及譬喻等三種開合解釋;第五番料簡,問答料簡有關五章的異議;第六番觀心,令從標章到料簡一一都入觀心一門;第七番會異,會釋五章與四悉檀的同異。

  正說五重玄義的第一重釋名,其中又分作四段:一、判經名的通別,"妙法蓮華"是別名,"經"是通名。二、定妙法的先後,標題為便於稱名,所以先妙後法,解釋為便於析義,所以先法後妙。三、出舊解,略舉道場觀、會稽基、北地師、光宅雲四家的舊解。四、正解"妙法蓮華" 經名。

  "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亦即宇宙萬法,把它概括作眾生法、佛法、心法三種,而依《法華經》圓融三諦的義旨,說這三種法融妙不可思議、無差別。

  "妙"有相待、絕待二種: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相待妙,例如半字和滿字相對待,半字是粗、滿字是妙,常無常、大小亦然;不因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絕待妙,例如法界是一個整體,不再有其他的法可以和它互相形比,無可對待而稱為妙。眾生法、佛法、心法,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所以稱為妙。更開跡門(如來從久遠之本,以垂近成之跡)、本門(如來開近成之跡,以顯久遠之本)兩種十妙,這兩種也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跡門十妙是:一、境妙,是說如下的智妙所觀照的宇宙一切萬法,智顗把它概括作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七科。十如等境都是圓融不可思議的妙法,只有佛才能夠窮盡,是諸佛所師,所以稱為境妙。二、智妙,是說照了十如等境妙的觀智,有一世智乃至二十妙覺智等,境既然妙,智自然也和它相稱,境智不可思議,所以稱為智妙。三、行妙,是說用智妙觀察境妙的修行,有一行三昧、止觀、聞思修或戒定慧、四念處、五門禪、六波羅蜜、七善法、八正道、九種大禪、十境或十乘觀法等,行行融通,一行即一切行,由於智妙,行也隨著圓妙不可思議,所以稱為行妙。四、位妙,是說修行所歷的價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是妙行所契,所以稱為位妙。五、三法妙,是說妙位所住的真性、觀照、資成三法,也就是三軌(三種軌範):真性軌是說在果位的境妙,即真實的法體;觀照軌是說在果位的智妙,即破惑顯理的智用;資成軌是說在果位的行妙,即彼此相依起用的萬行。名字雖然有三種,只是一個大乘法。前面所闡明的諸諦即是真性軌的相貌,諸智即是觀照軌的相貌,諸行即是資成軌的相貌;而前面所闡明的諸位,只是修行此三法所證果。宇宙的法法都妙,並非只此三法,一切三法亦復如是,三軌、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等,彼此同一意義,自它類通,所以稱為三法妙。六、感應妙,是說具備上述的四妙與三法,成就因圓果滿的佛身,寂而常照,眾生能以圓機相感,即以妙應相應,如同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遍影現在眾水當中,不可思議。七、神通妙,是說佛為化益眾生,示現藥樹王身如意珠王身等身輪,毒鼓天鼓等口輪,隨自意隨他意等心輪,善權方便,稱道機宜,轉變自在,不可思議。八、說法妙,是說如理圓說十二部法,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能詮的言教、所詮的義理都甚深微妙不可思議。九、眷屬妙,是說佛出世時,十方諸大菩薩,或以神通來生,或以宿願來生,或以應現來生,輔佛行化,如同世間眷屬,天性親愛,更相臣順。十、利益妙,是說諸佛所作感應、神通、說法三妙都不唐捐,沾溉地上清涼益、小草益、中草益、上草益、小樹益、大樹益、最實事益等七種利益。如同雲行雨施,草木各得生長。以上是跡門十妙。本門十妙是:一、本因妙,是說甚大久遠的疇昔,釋迦牟尼佛本初在因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時所修的妙因。二、本果妙,是說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初證得究竟常樂我淨的妙果。三、本國土妙,是說本佛所住的淨妙國土。四、本感應妙,是說既已成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一一三昧中皆有慈悲誓願冥熏法界,機感妙應,寂而能照。五、本神通妙,是說昔時所得的無記化化禪(任運成就,不須作意,化復能化)和本初在因地時的各種慈悲相合,現希有事,啟發最初可度的眾生。六、本說法妙,是說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所說醍醐妙法,令諸菩薩發大道心,至今皆住不退。七、本眷屬妙,是說跡化的眷屬,其實是過去久遠本地本佛的內眷屬。八、本涅槃妙,是說跡化的涅槃,是常住本寂的涅槃垂跡。九、本壽命妙,是說本地本佛的壽命,劫數長遠,不可思議,和跡化的壽命有長短遠近不同。十、本利益妙,是說遠從本地成道以來,八番十番饒益本時的業、願、通、應等眷屬,皆令得到利樂。

  以上解釋妙法,以下解釋蓮華,妙法深意,借"蓮華"的譬喻來加以顯示。蓮華具有六義,即以譬喻佛法界的跡本兩門:一、為蓮故華,譬喻為實施權。二、華開蓮現,譬喻開權顯實。三、華落蓮成,譬喻廢權立實。這三種譬喻跡門從初方便引入大乘,終竟圓滿,稱為跡門三喻。四、華必有蓮,譬喻從本垂跡。五、華開蓮現,譬喻開跡顯本。六、華落蓮成,譬喻廢跡顯本。這三種譬喻本門始從初開終至本地,稱為本門三喻。又蓮華還譬喻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等法。

  "經"是梵語"修多羅"的意譯,古來有翻譯的,有不翻的,今和合兩家,分列五義:一、明有翻,二、明無翻,三、和融有無,四、曆法明經,五、觀心明經。

  第二重辨體,分作七段:一、正顯經體,二、廣簡偽,三、一法異名,四、入體之門,五、遍為眾經體,六、遍為諸行體,七、遍為一切法體。其中正顯此經以一實相印(宇宙萬法當體即是實相的妙體)為體。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佛性、如來藏,中道、第一義諦等,都是實相的異名。眾經、諸行、一切法都以實相為體,而入體相之門是教行。

  第三重明宗,分作五段:一、簡宗體,二、正明宗,三、眾經同異,四、明粗妙,五、結因果。其中正明此經是以佛自行因果為宗,或以合師弟因果為宗。

  第四重論用,分作五段:一、明力用,二、明同異,三、明歷別,四、對四悉檀,五、悉檀同異。其中正明此經是以斷疑生信為用,即用佛菩提的權實二智,在跡門中斷三乘的權疑,生一乘的實信;在本門中,斷菩薩執著方便近跡的權疑,令生本地久遠實成深遠不可思議的實信。

  第五重判教,分作五段:一、大意,二、出異,三、明難,四、去取,五、判教。其中先批判"南三北七"的舊說,次立"五時八教"的教判,而判《法華經》為超越八教純圓獨妙,並以涅槃五味中的醍醐為譬。

  本書末尾附有《記者私錄異同》一篇,是灌頂記錄智顗所說後的附記,其中分為雜記異聞與推尊師說二段。雜記異聞中又分為四:一、闡明《般若》與《法華》的同異,二、闡明經論中諸藏的離合,三、闡明四教名義的依據,四、批判古時"七階五時"教判的穿鑿。

  本書的註釋,有唐湛然的《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宋法照的《法華經玄義讀教記》五卷,宋從義的《法華玄義補註》三卷。本書的節本,有明傳燈的《法華經玄義輯略》一卷,智旭的《法華經玄義節要》二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唐湛然《法華經玄義科文》五卷,宋善月的《法華大部妙玄格言》二卷,有嚴的《法華經玄籤備檢》四卷,智銓的《法華經玄籤證釋》十卷,清靈耀的《法華經釋籤緣起序指明》一卷。

  本書雖是解釋經題,內容卻是判釋佛一代時教,也可說是天台宗對於全佛教的概論,可稱為以往中國佛教學人卓越的佛教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