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蘊】為五蘊中的第三位。《大乘廣五蘊論》曰:『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又、《成唯識論》曰:『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想蘊的想,即心所有法中遍行心所的想心所,以其功能重要,所以在五蘊中列為想蘊。六識緣境時,想心所於所緣之境,加以了別,構成概念,再施以名言——即於所緣之相上加以名稱。於境取像,施以名言,此名言是未出口的名言,亦即無聲的名言。例如眼識緣一四腳平面的東西,想心所即給加上桌子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