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攝大乘論釋] 一增益邊謂因緣所生之法。若分別推求。本無自性。眾生不了。執之為有。是名增益邊。(因緣所生法者。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根塵相對。中間一念心起。即是所生法也。)二損減邊謂因緣所生之法。若分別定無。即是損減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