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有罪存濟、無罪存濟。存,存活;濟,救濟,謂以飲食存濟其生。據阿毗達磨論卷二載:(一)有人矯妄詭詐而求飲食,如是得飲食已,歡喜受用,貪愛不舍,不見生死過患,不知出離之法,稱為有罪存濟。(二)非如前人矯妄詭詐而求飲食,但以正道而乞飲食,得飲食已,如法受用,不貪、不愛、不著,能見生死過患,善知出離之法,稱為無罪存濟。 p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