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喪主。禪林中宿老示寂之後,擔任執行喪儀之職稱。與一般法會儀式中之都管同為一人。敕修百丈清規卷三請主喪條(大四八·一一二七下):「主喪人至,鳴大鐘,集眾門迎,至龕前炷香,首座大眾問訊。」 p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