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duism)通常指新婆羅門教。即印度古來正統思想之婆羅門教,攝取佛教與耆那教教義以及複雜的民間信仰,而發展成的一種宗教。與其說是一有明確體系之宗教,毋寧說在歷史之發展中由於教義、儀軌、制度、風俗習慣等,孕育而成之一種宗教社會乃至社會性宗教之總稱。婆羅門教可分為前後兩期或三期,亦有將最後一期之發展階段特稱為印度教者。西元前四世紀左右印度教始產生,四世紀以後才逐漸興盛,上層階級之信徒激增。狹義言之,印度教即為因佛教興盛而曾一度衰微的婆羅門教之復興。

由於婆羅門階層之哲學論師輩出,相形之下,佛教遂陷於衰微之勢;而在政治上,由於西北部拉吉普特族(Rājput)之堅持種姓制度,亦使佛教徒勢力衰退。此外,因以與民間宗教融合同化及新聖典之編纂為中心,而在傳統的繼承之外,以嶄新面目及姿態產生一現代之印度教。至西元八○○年左右,印度教一方面繼承吠陀聖典之權威,另一方面則受奧義書及吠檀多學派濃厚之影響,而與民族兩大敘事詩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羅摩耶那(梵 Rāmāyana)以及毗濕奴之種族(梵 Harivaj?a)、薄伽梵歌(梵 Bhagavad-gītā)與富蘭那(梵 Purāna)、新奧義書(梵 New-Upanisad)之類、怛特羅(梵 Tantra)、阿笈摩(梵 āgama)等有共通之主張。

從神格而言,由吠陀神話發展成富蘭那神話(狹義的印度教神話),由於毗濕奴與濕婆二神之抬頭,而以此二神與梵(梵 brahman)同為最高實在之原理,確立一體三神之教理,此即其特色。其中,對毗濕奴化身的吉栗瑟拏(梵 Krsna)、羅摩之崇拜,顯著的反映在民眾信仰當中。其主要宗派有毗濕奴派及濕婆派、性力派(梵 ?ākta)、紹拉派(梵 Saura)、誐那帕底耶派(梵 Gānapatya)、斯磨魯達派(梵 Smārta),此外更有其他派別之分歧出現。由十二至十八世紀之間,則有各種革新的宗派,例如喀比爾派以及其同系諸派、錫克教、達杜派(Dādū)等的興起。

十九世紀蒙兀兒帝國滅亡,再加上英國入侵,促使宗教改革運動在基督教的活躍與歐洲近代宗教思想的影響下產生,而有梵教會(Brāhma-Samāj)及雅利安協會(ārya-Samāj)兩個教會開始活動,此外,同類之宗教運動派及傳道會等尚有多種。羅摩克利須那教派(梵 Rāmakrsna Paramahajsa)、神智教會等亦經常展開各種活動。

印度教之思想體系乃在究明宇宙本質的「梵」與個人本質的「我」之間之一體相、精神與物質兩界之相關相、智慧(明)與無明之思辨相、信愛之實踐相,以及關於業、輪迴、解脫等之探討,樹立各種學說,後世各宗派均以此為依據而產生如下諸派:商羯羅(梵 ?avkara)之絕對不二論(不二一元論),巴史卡拉(梵 Bhāskara)之二元一元論,羅摩拏遮(梵 Rāma-nuja)之制限不二說,寧巴爾迦(梵 Nimbārka)之二元一元論(不一不異說),婆爾羅巴(梵 Vallabha)之純粹一元論,摩陀婆(梵 Madhva)之二元論(多元論的實在論),毗濕奴史瓦閔(梵 Visnusvāmin)之二元論等。二十世紀初,奧若賓都遘須(Aurobindo Ghosh)倡導整體不二論,用現代之觀點來解釋吠檀多哲學,對印度知識分子有很大影響。

目前,以印度聯邦為中心的東西各地,印度教徒約有三億,二次世界大戰後,印度獨立以來,自與巴基斯坦分裂後,其與伊斯蘭教間之爭端時起,至今不斷。[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Brāhmanism and Hinduism, or religious thought and life in India, 1891;L.D. Barnett: Hinduism, 1906; René Guénon:Introduction générale à l''''étude des doctrines hindoues, 1921;Sir, C. Eliot: Hinduism and Buddhism, a Historical Sketch, 3 vols., 1921](參閱「婆羅門教」4464) p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