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一切事物,皆無常住不變之固定實體,一切既由因緣而生,又隨因緣而滅,此種具有生滅變化之現象,稱為有為轉變。又以其無常輪轉不息,故稱無常轉變或有為無常。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六上):「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中略)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由上所述,可知有為法由因緣而起,具有生、住、異、滅四相,以其轉變無常,故唯識家認為四相皆為權假而立,此即有為轉變之義。此外,據俱舍論卷四之詮釋,所謂轉變,即於相續流轉中,前與後相互變異;故有為法之四相,即具有轉變之義。 p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