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顯教與密教。又稱顯密、顯露秘密、顯示秘密。自言語文字上明顯說出教法者,稱為顯教;若秘密說,不可由表面得知者,則稱為密教。其分類法,或就說教之方式而別,或就教義之內容而別。

大智度論卷四(大二五·八四下):「佛法有二種:一秘密,二顯示。顯示中,佛、辟支佛、阿羅漢皆是福田,以其煩惱盡無餘故;秘密中,說諸菩薩得無生法忍,煩惱已斷,具六神通,利益眾生。」天台宗智顗大師即基於大智度論所說,在化儀四教中舉出顯露不定教、秘密不定教,此係就說教之方式而別。另據宋高僧傳卷三、淨土指歸集卷上等載,則以經、律、論等為顯教,以壇場作法、誦持密咒等為密教。

蓋於佛教諸宗派中,俱舍、唯識、三論、華嚴、天台、淨土等諸宗,一般皆以大小乘而別其意趣;然若自真言密宗之觀點而言,則不區別其大小乘,而一概皆以顯、密二教界分之,如上記所舉諸宗派,既以俱舍、唯識等諸論,或華嚴、法華等諸經為依用經典,皆被密教視為淺顯易解之教法,故總名為顯教;反之,以真言法「瑜伽觀行」、「即身成佛」等秘密奧旨為宗旨者,始稱為密教。在印度,以大日經之說為中心所產生之密教,稱為真言乘;以金剛頂經之說為中心所形成之密教,則稱為金剛乘。

在日本,東密、台密等對顯密之分類系就教義之內容而區別:(一)日本東密之教判,空海在辨顯密二教論中指出,應身佛釋迦牟尼應眾生之根機、能力,而說之一乘、三乘教,即為顯教;至若法身之大日如來,係為顯示其自身證悟內容(自受法樂)之三密教,即屬密教。又密教為唯佛所知之秘密教;相對於此,顯教則為權假方便之教。(二)台密(天台宗之密教)之教判,據圓仁、安然等諸師之說,三乘教為顯教,一乘教為密教。而在密教中,以華嚴、法華諸經典僅說世俗與勝義共一體之理論,而不說印相等具體之事相,故稱為理密教。另如大日、金剛頂等經典則兼說理、事兩方面,故稱為事理俱密教;於事、理之中,所說之理固然相同,而說事密之教法較為優勝,此即所謂「事勝理同」之說。然後世多主張法華與大日為同一圓教,並無優劣之別;或謂法華經等所說之密教為雜密,而大日經所說之密教為純密。

此外,顯密兼學,指修習顯教與密教,亦即修學佛陀一代之教法;顯密戒三學,指顯教之華嚴、法華等經典,與真言密教、戒律等三者。[法華經卷十、蘇悉地經略疏卷一、十住心論卷九、卷十] p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