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者。乃如來金口親宣之法也。所謂僧法。對首。心念而已。總則唯此三門。廣有一百八十四種。念其力。則能浣染為淨。詳其功。則能成濟事緣。後之行者。惟須秉白如法。即合佛制。其或顛倒錯脫。便名非法也。律雲。正法住滅。在於斯矣。哀今之世。誰是其人。奇哉大導師。華山見月老和尚是也。續佛祖將頹之緒。起南山已墜之綱。發明止作。垂范後昆。法門屏翰巍乎蕩乎。誠不可涯量也。雖然。若無承秉。何益來學。幸有昭慶宜潔大師。為其嗣也。志堅根利。記錄無遺。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不是過也。先出香乳記。兼通大小。今集羯磨儀。別為僧尼。其間事事盡理。法法依制。果能依教奉行。則知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適以惠予。閱之不勝雀躍。是儀興。則佛法興。是儀滅。則佛法滅矣。然時丁末運。法道下衰。匪仗毗尼。則佛法奚能光顯。而僧伽何所統攝耶。以是而經綸之。則能於五濁惡世。說此難信之法。而現優曇於後五百歲矣。因觀喜讚歎。而為之序。

康熙己卯春上元節旦 慈雲灌頂行者續法合十題

羯磨儀式緣起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沙門書玉 述

毗尼源委。止作功能。律藏載之詳矣。唐南山宗主澄照聖師。念律海淵深。學人難探。故於四分廣律。撮略正文。諸部毗尼。采摭要義。類聚編之。就其時用。題雲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於中定淆訛。決是非。綱宗立矣。宋昭慶允堪律師。出會正記。靈芝元照律師。以圓意作資持記。似與會正殊途。實乃同推南山之意。而上合佛祖之心。如折金杖金體無失者也。嗣後分燈各幟。法漸式微。布薩。羯磨。寂無聞矣。於戲。愈遠而愈迷其本。益久而益失其真焉。明萬曆間。吾
祖翁古心律師。乘願而來。禮見文殊指授。戒法中興。三昧師祖承之。大振寰宇。

皇清順治乙酉。本師見月老和尚繼席寶華。翻閱全藏。考核毗尼。撰止持會集。以明四分戒本。注作持續釋。用解隨機羯磨。安居。自恣。布薩羯磨。事事遵行。復還舊制。時人皆稱為南山再世也。己未春。老人掩室。典誥具存。辨僧事時。猶未精悉。諺雲。方飲多。未若臨症多。始知人在則易。人亡則難。故觀者咸為慨嘆。時同門顓一律師。與餘共相論曰。禪門有列祖提綱。講家有台賢教義。吾宗若得出一部羯磨儀式。則一切作法等事。不致於生疏茫昧矣。然道必有本。學必有宗。先老人之弘范。為後學之成規也。餘曰。和尚可出此書。流益將來。作人天眼目。顓曰。吾年衰邁。神智昏矣。爾在茂齡。正應努力。(玉)雖識見膚淺。學術荒蕪。當法門大事。頓忘鄙陋。因之凝想先老人說法規模。或值一二疑難處。請益於耆宿。再將作持續釋。一一體會。便學先型。並在耳目矣。於是錄成羯磨儀式。以為自新要務。二十年來不授梨棗者。意欲參考於無盡也。邇因抄寫紛紜。瓜爪混雜。群弟子慫恿刊之。故又研磨再四。補失刪繁。將時事。與非時事。分開上下兩卷。以便檢討。雖律宗綱要。不在於茲。而作辦之體。大略備矣。壁如鎔金之法。必在火。鑄器之方。必在模。金無火。則不化。器無模。則不成。佛法亦若是也。浣染成淨。須假羯磨。感發殷心。要藉儀式。緣成。則彼此事辦。緣壞。則能所皆非。若無儀式。作辨誰稽。羯磨由此虛設也。或曰。明此儀式。能秉羯磨。則律藏。作持。不須檢矣。餘曰。律藏大部。總也。隨機羯磨。別也。作持續釋。詳也。羯磨儀式。略也。如是或總。或別。或詳。或略。隨機行用。並為法要。既學律宗。必須博究毗尼。深明大部。烏可得少為足者耶。或又曰。何不揣本。而齊末乎。餘曰。入海算波。豈不難哉。今以一滴微波。窮盡全潮瀛渤。誠易易也。斯文不其然乎。以事習儀。因儀立事。俾諸覽者。從末以推其本。溯流而尋其源。嚴淨毗尼。弘范三界。未嘗不以此為一助也。板刻既成。爰筆為敘。

旹 康熙三十七年十月望旦

羯磨儀式凡例(十則)

是書大要。以佛僧作法為題。如律辨事為目。蓋佛祖作辨於先。必有儀式垂後。奕葉相承。令法久住。今依律集儀。以資來學。喻海一滴。略被初機。
律中所明一百八十四種羯磨。各有成濟之功。其出內興廢。作持詳釋。今文分二十篇。二百十四法。此但約法被事。就其時用。云爾。
毗尼屬事。有乎二十。一者時事。謂懺摩。布薩。安居。自恣。以時而作故。二者非時事。謂一切成善治罰羯磨。有無不定故。然羯磨雖多。此二攝盡。今以上卷明時事。開為十篇。下卷明非時事。亦開十篇。若欲作法。便於檢討。
時事十篇中。法開九十五條。非時事十篇中。法開百十九條。斯亦隨其事法大小以分。原無定例。
△未展卷前先目錄者。令人略知梗概。然後委明枝葉故。

開卷至終。先標章。次出文。俱大字。行儀引證。並細注。眉目若能清白。脈絡自然貫通矣。
羯磨乃如來制度之法。主法者是代佛能說之人。呼召者是受佛所教之眾。是故羯磨儀文。主法開導之語。呼召禮跪之詞。並書於頂格。其餘附明者。皆低一字。以俟參證。
儀中能秉之法。以作持為主。所作之處。宜華山為例。但處有不同。可以更移。而羯磨儀法。定不可易也。
作法辨事。名為羯磨。承先啟後。故曰儀式。住持正法。全在羯磨。秉宜如式。方合聖制。少有乖違便名非法。是故佛言。有秉羯磨。及如說行者。斯。則名為正法久住也。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令正法疾滅矣。後之行者。當隨順文句勿令增減。違法毗尼。當如是學。
羯磨乃比丘要務。一切僧事。依之而成。若非羯磨。作法不成矣。凡為羯磨者。必須五夏依學毗尼。曉了開遮持犯。方堪秉白。故律雲。若不能誦白羯磨。終身不得離依止也。宜誡勉之。

羯磨儀式目錄

上卷 時事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先明悔過法
如律審戒法
上殿禮佛法
呈罪稱量法
第二半月布薩篇(十四法)
先知淨住法
起緣說戒法
淨堂敷座法
整儀入眾法
請師陞座法
誡敕小眾法
問和行籌法
白時誦戒法
續誦大乘法
難緣略說法
對首說戒法
心念說戒法
集結小界法
說已解界法
第三受籌結夏篇(六法)
灑掃敷座法
安詳聚集法
次序迎請法
禮拜歸位法
集白差使法
日行舍羅法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鳴椎集眾法
拈香禮佛法
對首安居法(二則 初依處不依人 次依人必依處)
註明日課法
序記臘次法
心念遙依法
請依止師法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親臨審戒法
具儀呈課法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如制采草法
問緣索欲法
敷座請師法
集僧作辨法
差受自恣法
行草敷座法
白僧隨意法
遵敷結示法
難緣略說法(三則眾法對首第一略 第二略單自己有三略)
展轉憶念法
一人心念法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敷設集僧法
問答和白法
差人持衣法
羯磨付託法
張衣示眾法
為僧授受法
四人受衣法
三人受衣法
對首受衣法
獨受德衣法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淨堂集眾法
呈衣復上法
問答所成法
單白出衣法
嚴禁五事法
稱量施衣法
三二獨舍法
第九舍受衣藥篇(十三法)
正舍三衣法
正受三衣法
權受從衣法
舍尼師壇法
受尼師壇法
舍缽多羅法
受缽多羅法
證受三藥法(一非[府]藥 二七日藥 三盡形壽藥)
請淨施主法
衣藥說淨法
尼受二衣法(一僧祗支 二覆肩衣)
勤策舍衣法
勤策受衣法
第十心念舍受篇(八法)
念舍三衣法
念受三衣法
念舍坐具法
念受坐具法
念舍應器法
念受應器法
念受三藥法(一非時藥 二七日藥 三盡形壽藥)
長衣說淨法

下卷 非時事
第一結解諸界篇(七法)
預瞻標相法
集僧結界法
作前方便法
先結戒場法
正結大界法
量結攝衣法
有緣解界法(三則 先解衣界 次解大界 後解戒場)
第二受日出界篇(九法)
鳴椎集眾法
呈情乞假法
問答所成法
稱量允可法
警示出界法
對首受日法
聽受殘夜法
心念受日法
念受殘夜法
第三處分亡物篇(十三法)
如律集眾法
舍物與僧法
集僧答問法
量功賞德法
還施亡物法
差人處分法
羯磨付物法
示物輕重法
稱量估價法
施無衣人法
四人真分法
三二人分法
心念取物法
第四與覆藏行篇(二種)
初與但覆藏羯磨(十五法)
露非方便法
鳴椎集眾法
呈白犯緣法
乞允羯磨法
問答所成法
考察從生法
屏除小罪法(先懺從生罪次懺根本罪後懺故妄無知二墮)
僧與羯磨法
奪五七事法
白僧行行法
諭防八事法
布薩白僧法
白僧停行法
代白停行法
白僧起行法
二與覆藏本日治羯磨(二法)
初有覆本日治法
第五與摩那埵篇(四種)
初與無覆摩那埵羯磨
二與有覆摩那埵羯磨(五法)
先白行滿法
正乞意喜法
當與羯磨法
白僧行行法
日日白僧法
三與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四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第六行滿出罪篇(五種)
初與但行摩那埵出罪羯磨(五法)
如律集僧法
呈白行滿法
求僧與法法
羯磨拔罪法
開導守持法
二與不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三與壞覆藏及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四與壞覆藏不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五與不壞覆藏壞摩那埵出罪羯磨
第七懺偷蘭遮篇(三種)
初主品僧中懺(九法)
露罪集從法
從僧乞懺法
請師懺悔法
答問所成法
白僧忍可法
檢校八品法
屏除小罪法(二則 先懺從生法 次懺根本法)
懺主回復法
正懺偷蘭法
二中品向四比丘懺(二法)
禮請懺主法
懺主白眾法
三下品對一比丘懺
第八懺波逸提篇(二種)
先懺舍墮(十六法)
乞求露罪法
知時集眾法
呈白犯緣法
舍本犯財法(二則 初定舍法 次不定舍法)
從僧乞懺法
集僧作辨法
受請白僧法
考察從生法
屏除小罪法(三則 先請懺悔主次懺從生罪後懺根本罪)
僧中舍墮法
開導責心法
即座還衣法
有緣轉付法
經宿還衣法
四三人懺法
對首懺衣法
後懺單墮(三法)
先懺從生法
次懺默妄語
後舍本墮法
第九懺可呵法篇(二法)
分別罪體法
請師悔過法
第十懺突吉羅篇(二法)
初除故作法
次除誤作法

 

羯磨儀式卷上

清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沙門書玉編

時事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初先明悔過法

梵語懺摩。此翻悔過。謂犯罪之人。應如法悔過也。本雲阿缽底提舍那。阿缽底。是罪。提舍那。是說。應雲說罪。謂自知有罪。當向清淨比丘。傾心吐露。如實而說也。又云懺悔。懺。是西音。悔。是東語。此乃華梵雙眾也。天台光明釋懺悔品。不辨華梵。但直釋雲。懺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款順從。不敢違逆。不逆為伏。順從為首。應雲首伏。犯戒之人。亦復如是。必須生大慚愧。具大怖畏。伏款三寶足下。直心發露。順從僧教。依法懺悔也。義淨律師云。懺磨者。西音忍義。西國人誤觸彼身雲懺磨。意是請恕願勿嗔責。此方誤傳久矣。難可改張。謂順此土之方規。故即雲懺摩。乃大同小異也。應法師云。懺。訛略也。書無懺字。正言又摩。此雲忍。謂容我恕罪也。律中正名懺悔。懺名白法。悔名黑法。謂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面尚之。取舍合論。故言懺悔。又懺名修來。悔名改往。謂往日所作不善法。鄙而惡之。誓不再作。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誓願勤修。故名為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又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相續心。厭悔舍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懺悔。又翻雲浣染成淨。此乃以喻而顯法也。大集經云。譬如百年垢穢之衣。若能一日盡心浣潔。以人工力故。即得鮮淨。懺悔亦然。假使百劫世中。所集諸不善業。若能一日洗心發露。懇切懺悔者。以佛法力故。所有諸罪。即得消滅。故名浣染成淨也。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粗。粗細皆惡。故當生重慚愧。至誠懺悔。淨名疏雲。今明罪滅有三。一。依毗尼門。作法懺滅違無作罪。二。依定門。觀相懺滅性罪。三。依慧門。觀無生懺。滅妄想罪。復次違無作罪。障戒。性罪。障定。妄想罪。障慧。然慧由定發。定由戒生。今作法懺。雖性罪不滅。而得清淨尸羅。發生定慧。是故特須尊重於戒。而諸福中。懺悔為最。故論雲。大石雖重。假舟航力。彼岸可登。針芥雖微。不借人持。莫能遠去。犯者亦然。不怕罪重業深。但能慚愧改革。即得身心清淨。只恐小過微愆。不肯傾心吐露。而地獄罪苦。終不能除。故經云。有慚愧者。可名為人。若不慚愧。與諸禽獸。不相異也。

二如律審戒法

准根本律雲。若一界內惟比丘共住者。遇白半月。於十四日先懺摩。如黑半月(大小)。在二十(九八)日。斯有二義。一者。律制犯者不得誦戒。亦不得聞戒。犯者不得向犯者發露。犯者亦不得受犯者懺悔。故制於布薩之前。令盡集法堂。如律預問。大眾決疑。自他兩利。二者。犯罪之人。於布薩時。發露懺悔。仍恐羈遲說戒。聽眾疲勞。故預立此法也。同居大眾。若於五篇戒相中。輕重有犯者。當以慚愧水。洗浴識塵。執發露刀。割覆藏網。憑僧先悔。令戒身具足。清淨布薩。此乃是仗眾僧拔苦。以見戒和同修也。若有智慧人。才犯之時。即生惶怖。稽首三寶前。傾倒過咎。志心懺悔。不待臨時審問也。律雲。時分將至。知事人應差求寂。或年少比丘。詣羯磨堂。掃灑令淨。敷座然燈。於正座後。傍設一小桌。書記候錄人事。仍恐名同事異以便詳察。至初夜分開大靜時。接揵捶(律論後改此椎字)。

(此是打鼓一通。計五十四下。初緩緩重打二十下。次漸緊。稍輕打二十一下。後緊收輕輕打十二下。復連椎重擊兩下。是為五十四也。餘集僧打法准此。眾僧[間]已。各搭七衣。持具。整肅威儀。雁行而出。至法堂已。先禮佛一拜。序立兩傍。僧盡集已。一首頷執香。二引磬隨後。請一堪能羯磨者。臨堂為眾作法。然彼師亦不得在寮中待其請至。此乃僧法羯磨。不同新戒懺悔。可時應迎到半途。其請者迎見即轉身。二引磬前行。執香者隨後。師至法堂。先展大具。禮佛三拜。詣座傍立。為首者上香。大眾向上排班。作禮三拜已。師就位拈香三瓣。然後坐下。若有五戒十戒。及菩薩沙彌依住者。次序而問)。

知事人呼雲。

諸沙彌。次第進堂。(沙彌[問]呼。整儀而入。向上排班已。呼雲)聞磬聲頂禮三拜 撩衣(拜已。復雲)問訊 長跪 合掌。

羯磨師撫尺雲。

諸沙彌。汝等既舍五欲親緣。受持(五十)支禁戒。為佛弟子。號曰息慈。理宜嚴護身口。業道過非。精學隨律威儀教法。戒體若淨。眾善方生。少有染污。至道難入。今乃(白黑)半月布薩之前。大僧集會懺悔之際。汝等各將本所受持戒品。應當諦審忖思。從前半月審戒以來。乃至於今十(三四)日中。若有犯者。向我一一說露。以便依律作法浣染成淨。若有犯而不言者。則自欺增罪。非釋種子  撫尺問雲。

諸沙彌。

第一。不殺生戒有犯否。(答)無(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隱覆。下皆准此)。
第二不偷盜戒有犯否。
第三不淫慾戒有犯否。
第四不妄語戒有犯否。
第五不飲酒戒有犯否。
第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戒有犯否。
第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戒有犯否。
第八不坐高廣大床戒有犯否。
第九不非時食戒有犯否。
第十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於中一一有犯否。
(如上一一答已。若總無犯者。羯磨師雲)。

(五十)戒。既然無犯。可稱清淨沙彌。作禮而退(呼雲)。

一拜起具 問訊 次第出堂。上殿俟候。隨大眾禮佛(問沙彌尼准此。五戒亦同。惟不問後五條為異 次呼菩薩沙彌儀式。亦同前)。

座上撫尺雲。

菩薩沙彌諦聽。我今問汝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相。應當如實而答。

撫尺問雲。

第一殺戒有犯否。(答)無(有當言有。無則言無。不得虛妄而答。後皆准此)。
第二盜戒有犯否。
第三婬戒有犯否。
第四妄語戒有犯否。
第五沽酒戒有犯否。
第六說四眾過戒有犯否。
第七自讚毀他戒有犯否。
第八慳惜加毀戒有犯否。
第九嗔心不受悔戒有犯否。
第十謗三寶戒有犯否。
(如上一一答已。若無犯者。即雲)十重戒既然無犯。我今更問汝四十八輕。應當如實而答。

撫尺雲。

第一不敬師友戒有犯否。
第二飲酒戒有犯否。
第三食肉戒有犯否。
第四食五辛戒有犯否。
第五不教誨罪戒有犯否。
乃至

第四十八不破法戒。於中一一有犯否。
(如前答已。若無犯者。即雲)輕重戒相。既然無犯。可稱清淨菩薩沙彌。作禮而退。

知事人呼雲。

一拜起具 問訊 上殿去。候大眾同禮佛。

(此准菩薩戒相而問。輕重既然無犯者。則沙彌十戒。自雪耳。其小。大。二俱直言答竟。座上師稱量人。事。及法。若小小有犯前四性業者。依律作不現前白四羯磨滅擯。不得共清淨沙彌同事。亦不得依止比丘住。由非釋子沙彌故。若作而不成。作者。犯應懺突吉羅。對首悔除。若遭命難因緣。律有明訓。若有犯後六遮業者。故作。則有心輕慢佛語。犯應懺突吉羅。作對[者]法悔。無心誤作。則不善守律儀。與責心突吉羅罪。作心念法滅。其小大亦復如是。若有犯十重戒者。准小乘律法。如前滅擯。大乘雖許懺悔。必須要見先華種種瑞相。佛來摩頂。方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若有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除。不同重戒作法者。必須審定犯緣。仍分故誤。而與懺悔。方名為善。然茲法范。預立於斯有小大則用。若無者。惟集大僧懺悔耳)。

羯磨師撫尺雲。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已出。(若無者。答)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懺悔羯磨。

(此集僧不問說欲者。律制發露。必須自言。若不自言。不應治罰。是以不問也)。

撫尺雲。

諸大德。今乃(白黑)半月未布薩之先。我等和集一處。人各撫臆自忖三思。從前半月誦戒以來。乃至於今十(三四)日中。若有干犯佛制。污染戒身者。當生慚愧。速求清淨。向我直言發露。切勿覆隱。故未曾有經云。前心作惡。如雲覆日。後心起善。如炬消暗。是知淨染由心。懺悔憑律。若不能生深信之心。具大怖之念。縱佛在世亦難懺除。諸大德。汝等願淨五篇。成就五。分法身。冀嚴三聚。不系三界生死者。有犯。則出眾說過。無犯則端立默然。知諸大德清淨。(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有犯者否。

(若有犯者。次第出班。向上三拜。長跪合掌。說所犯事。羯磨師當詳究因心及所犯事緣。書記師一一錄明已。犯者一拜起具。問訊。歸班。座上再問第二。第三遍已。而眾皆默然者。維那舉雲)。

懺悔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同念迴向偈畢。殿上接鼓三下。羯磨起身禮佛一拜。或同大眾齊拜亦可。拜已。迎請者雲)。

送師傳。(答)不勞(羯磨歸寮)。

三上殿禮佛法

(大眾齊上殿展具。鳴手磬接鼓三通。先禮佛三拜。問訊已舉)。

普賢王菩薩摩訶薩(第二。第三稱。加南無二字念。三稱已。鐘鼓煞完。再舉)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十二拜)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三拜)
南無彌勒菩薩(三拜)
南無十方諸佛(三拜)
南無十方菩薩摩訶薩(三拜。三皈。各回)
(此乃是准菩薩戒師長位次禮也。若有倍加精勇者。各隨方便。或通宵禮佛。或持誦咒經更好。而修行不厭其繁多。則愈為善矣)。

四呈罪稱量法

(羯磨。同維那。書記。或即晚。或次日。將犯者至方丈門外立。執事入門左右立。維那知會侍者已。請出和尚到公位。羯磨合掌向和尚雲)。

昨夜懺悔堂中。有(某)大德。犯(某)事發露。呈白和尚。

(說已。一拜左側立。次維那書記。同禮一拜。呈罪單已。左右立定。和尚看明。維那呼發露者進來。脫屣展大具。頂禮三拜。問訊。長跪。合掌。和尚細問。犯者如實說已。然後依律制斷。當與白四。白二。對首。心念。四種羯磨者。即應與之。然今人信根浮薄。恐自力不堅。仍令犯者。或兼禮諸佛萬德洪名。或誦持靈感秘密神咒。仗佛菩薩慈悲力加被。羯磨懺悔力滅除。俾罪障冰消。善法日茂。如是教已。呼彼起立。禮謝三拜。起具。問訊。羯磨。維那。書記。如前禮辭而退。然懺列三門。此是律門。兼之於定。非慧門所攝也。今半月懺摩。菩薩僧仍依比丘僧法羯磨。而不另作者。寧有身戒不淨而雲心戒清白者也。非謂棄大就小。混亂僧規。故南山事鈔雲。欲得正法久住。大乘菩薩。善護僧制。若果是大機淨信。於晝夜六時。真正持菩薩戒者。自然十重冰霜。餘輕雪月。如偶爾習氣突發。而於熟境難禁。適有犯者。方遵梵網。地持。二經。作大乘懺悔。此如大乘玄義十二門分別中所明。故不繁引)。

○第二半月布薩篇(十四法)

初先知淨住法

律雲。布薩者。即說戒也。秦言善宿。南山雲淨住。謂清淨身心。如戒而住也。摩得勒伽論雲。云何名布薩義。謂舍諸惡不善法。證得白淨法。究竟梵行事。故名布薩義。十誦律雲。布薩法者。半月。半月。諸比丘和合一處。籌量自身。晝作何罪。夜作何罪。犯。與不犯。若有過者。即應舍離懺悔。安住善法故。根本律中。半月說戒。名曰長淨。義淨律師云。每於黑白半月。日日之中。須以日數告眾令知。或上座曰。或知事人云。諸大德。今是(黑白)月幾日。此有二義。一。為知褒灑陀時。二。為防俗人來問。以便答故。所言褒灑者。是長養義。陀。是持義。由集眾說戒。能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善見律雲。云何得知正法久住。佛言布薩法不壞是。

二起緣說戒法

按說戒揵度雲。佛在羅閱城。時諸外道。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諸人往來。共為親友。給與欣食。極相愛念。瓶沙王登樓遙見。問知其由。王即下樓。往禮世尊。白所見事。願佛令諸比丘亦三時聚會。我及群臣。亦來聚會。佛即允已。王辭禮去。佛告諸比丘。從今以去。聽汝等三時集會。彼時但是說法。未曾說戒。後於異時。佛在靜處。作是思惟。我今為諸比丘結戒。應說波羅提木叉。中有信心新受戒比丘。未得聞戒。不知當云何學戒。我今寧可聽諸比丘集在一處。說波羅提木叉。毗尼母論雲。佛在世時。聽諸比丘。日日說戒。皆生疲厭心。囚集會疲極故。如來聞已。即集僧告言。自今已去。聽諸比丘。半月半月日。和集說戒。爾時有一住處說戒。僧坊既大。遠者不聞。佛告諸比丘。若坊大僧多者。聽敷座正中說戒。當高聲朗誦。使得聞之。時諸比丘用歌音誦戒。佛言不應爾。但高聲了了誦之。歌音誦戒有五種過失。一者未入道跡之人。聞音染著。二者。為世人所嫌。三者與世人歌調無異。四者。妨廢行道。五者。妨入定。第二分雲。時布薩日。有一比丘入房閉戶而眠。諸比丘說戒已。起座而去。時眠比丘聞聲即起。問言。諸大德。欲何處去。將非往作布薩耶。諸比丘報言。我等說戒已歸來。汝向在何處。答言。我在房中閉戶眠耳。諸比丘往白世尊。佛言。不得白日在房中睡眠。說戒日。聽上座於小食大食上。作白已。然後誦戒(將結齊時。知事人先高聲作如是言)。

結過齊。未受戒者先起座。客師先請回(齊畢。起座已。上座白)。

大德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白眾僧於(某時分)集(某)處誦戒(一說)。

(十誦律雲。單白有乎二種。有單是白。非羯磨。有單白即是羯磨。此乃是白。非羯磨也。若晝日有緣所羈。應白初夜分。若有因緣。應廣一。略一。若無緣阻。兩乘俱廣。當作兩時集。白。先作誦比丘戒白。次作誦菩薩戒白。一菩薩上座比丘。於大食。小食上。白雲)。

大德菩薩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白菩薩眾。於(某時分)集(某)佛殿。誦菩薩戒(一說。若有緣不能兩乘廣者。淮小乘白法)。

三淨堂敷座法

說戒揵度雲。於布薩日。為上座者。當教年少比丘。(初受戒者)掃灑(掃灑者。以地。喻心地。掃灑如懺愆。表半月。半月。布薩。清淨身心也)。敷座。其座有二種。一。是高座(為說戒者登)。二。是低座(為聽戒者設)。其高座上。宜列香花(以香。表信。花。表因。若非正信淨因。則修證無從也)。備燈火。預防夜暗(此言晝日。布薩也。燈火表智。暗喻癡障。以顯智起。則無明破。而惑業亡也)。具水器。於中分二。一。是洗足瓶(恐足垢穢。污僧地敷故。此方足有鞋襪。亦無地敷。少此亦得)。二。是洗手盆(謂入堂時。先當潔手。則禮僧無慢。以水。表定。垢。喻塵煩。若不藉定力。則塵情渾濁。莫能澄靜也)。具舍羅(此雲籌。乃記數之物。以見界內比丘有若干也)。以上等物。若上座不教年少比丘辨者。突吉羅。教而不依者。亦突吉羅。如上具已。受欲者回。(律制有三寶因緣。及看病事者。聽至堪能持欲者所與欲。若有病重人。不能動者。聽到彼處索欲。故須待受欲者回也)時至打揵椎(梵語臂[吒]。此雲打。梵語揵椎此雲所打之木。又翻為聲。故律雲。隨有木。瓦。銅。鐵。鳴者。皆號揵椎。此乃是如來信鼓。眾僧號。令。名為集僧方法也)薩婆多論雲。夫集僧揵椎。必有常准。不得互易(此乃是打鐘一通[某]打法與懺摩同)。

四整儀入眾法

(大眾聞揵椎聲已。各披大衣。整肅威儀。雲集法堂。先禮佛一拜。序戒而立。不得戲笑雜談。南山事鈔雲。凡入布薩堂時。應在門外褊袒右肩。斂衣當心。攝恭敬意。而擬堂內之僧。作佛想。菩薩。羅漢想。何也。以三乘法食皆同故。次則徐徐進堂。若在西坐者。從戶外傍門西頰。先舉左足。定心而入。若出門者。還從西頰。先舉右足。次第而出。若在東坐者。反上可知。不得門外交過。步下參差。若欲坐時。先將右手按地而坐。以衣自覆。勿露形丑。須知五法。對治一心。一者。當懷恭敬。重法尊人。二者。應自[(白-日+田)/廾]下。如拭塵巾。三者。應知坐起。俯仰得時。四者。在彼僧中。不為彼雜。五者。不可忍事。應作默然。凡釋子威儀。事在嚴整清潔。軌行可觀。此乃是無言之教。堪發有情之信。所以程子觀僧行而猗嗟雲。三代禮樂。盡在於斯焉)。

五請師陞座法

(眾中為首者執香。二引禮鳴磬。如懺摩法。請一具德臘師入堂。脫履。展大具。禮佛三拜。陞座側立。首領上香畢。同迎請者展具。作禮三拜。起具。問訊。復位。說戒者就位。拈香三辨已。左右顧雲)。

諸師請坐(說已。自亦跏趺)。

六誡敕小眾法

(若有菩薩沙彌。及受十戒。並五戒者。先當勖勉。知事人呼雲)。

諸沙彌次第進堂。(向上排班已)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座上撫尺雲。

諸沙彌諦聽。人身難得。戒法難逢。時光易過。道業難成。汝等各淨身口意。勤學經律論。謹慎莫放逸。(答)依教奉行。(座上云)既能依教奉行。作禮而退。(呼雲)一拜起具。問訊 次第出堂 菩薩沙彌。候誦梵網經來聽。

(其沙彌尼入堂禮拜儀式亦如上。出已。維那即舉)。

香雲蓋菩薩摩訶薩(第二。三聲。添南無念。眾齊稱已。擊子遂煞下一陣完。次舉雲)。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畢。即舉開律偈)

 別解脫經難得聞  經於無量俱胝劫
 讀誦受持亦如是  如說行者更難遇(出根本部)

七問和行籌法

(座上合掌。從稽首禮諸佛。高聲朗誦。至半月半月說已。撫尺問雲)。

僧集否。(答)僧已集(律雲。僧者。從四人。十人。至百千人。皆名為僧)。和合否。(答)和合(南山事鈔雲。大凡作法之時。必須身心俱集。方名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已出(若無有來禮僧足者。答雲)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律雲。有四種具足。一。受具足。二。隨具足。三。護他心具足。四。具足守持。五分律雲。應遣沙彌著不見不聞處。以燈籠遍照。恐盜聽大僧說戒。受具成遮)。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有否。

(律雲。應來者來。應與欲者與欲來。然欲有四種。二有緣與欲。二堪能者受欲。三僧中說欲。四有緣轉與欲。四者並須如法。若犯一非。具招兩過。是以如來大慈。凡作羯磨時。若果有三寶因緣。及看病等事。聽彼與欲。應對一堪。能持欲往僧中說者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律雲。若為佛。法。病緣。應改其事。安居受籌時。應言與欲受籌。自恣時。應言與欲自恣。餘一切法。皆言與欲羯磨。其與欲者。若是後戒。應對受欲者一拜。長跪。合掌向彼說已。一叩而起。若是同戒。或前戒者。但一拜已。對立作法作已。再拜。僧祇律雲。不聽與欲者多。集僧者少。亦不得相等。應與欲者少。集僧者多。亦不聽無緣與欲。南山事鈔雲。結界。滅諍二種羯磨。縱有因緣。不開與欲。餘一切羯磨皆聽。律本雲。與欲。受欲已若未作羯磨。不得出界。及至戒場上。亦不得明日作羯磨。今日與欲。違者皆突吉羅。時受欲比丘有因緣起。不得持欲往僧中說。不知當云何。佛言。聽轉與餘比丘欲。應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與眾多比丘受欲清淨。彼及我身。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時持欲者。聞座上問已。於本位上合掌高聲答雲)有。(即出眾。若說和尚欲者在先。只須一問訊。合掌對座。直立說之。說已再一問訊歸位。持大眾欲者。對座一拜。問訊。長跪合掌作如是言)。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座上云)善(答)爾(一叩而起。歸本位坐)。

(律雲。若能憶持名姓者。隨意許受多少說之。如不能者。但云眾多比丘。與欲清淨。所言欲者。要也。謂聞揵椎聲。本要往僧中同作羯磨集其和合。因有三寶因緣及看病等事。故與欲也)。

誰遺比丘尼來請教誡。(若無答)此處無尼來請教誡(若有受囑者。答)有(答已。即起座整衣。至眾中。先禮僧三拜。長跪。合掌為尼代請。僧祇律雲。於禮僧足下加與清淨欲。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半月半月頂禮比丘僧足與清淨欲。求請教授尼人(三說)。

(一拜起具。准義加雲。欲應至上座所。如是問言)。

大德慈濟能教授比丘尼否。

(若答言不堪者。如是乃至二十夏已來。一一具問。若言能者。即還至座前。向上合掌。如是復雲)。

(某)上座堪能。

(一問訊。復位。座上知已。即白二羯磨差往。然後為僧說戒。其布薩誦戒。與夫蓋往教尼者。事法雖殊。作辨同時。不必更問。集和說欲。即當問雲)。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差教授比丘尼人羯磨(白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羯磨已。准義如儀雲。其受差者理宜離位。至於眾前。三禮僧中上座已復位。彼受囑者。亦應起坐至彼受差教授比丘尼者所。曲躬叉手而語教授期時。白雲)。

大德慈濟。能教授比丘尼僧。克何期時屈降彼處。願垂示諭以便聞知候迎。

(一說。教授師酌量克就[目]期報受囑者已。兩相疑別各歸本座。諦聽誦戒。此乃是初差新教誡也。若座間有曾受差者。座上即問)。

眾中誰能教授比丘尼。(已受差者。在本位合掌[各])我比丘(某甲)堪能。

(答已。即出眾禮上座足。其受囑者。亦即如前詢約往期。更無羯磨可作。以法無重秉。人無二質故。此謂是有教授比丘尼人所作也。若受囑人。如前遍問。為尼請竟。無堪能者。即應轉身還上座前。先一問訊。合掌報雲)。

我(某甲)遍問眾僧。無有堪能者。

(問訊。歸位。座上或再問眾僧無堪任者。師應名彼受囑者至座前。傳略教誡法。彼受囑者聞已。即當出位至座前。向上合掌而立)。

座上告雲。

汝今。為比丘尼請教誡者。我已問僧。此眾無堪能教誡人。明日尼來問可否時。當如我語。報言。昨日。為尼僧中請教誡師。眾無堪任者。上座如律。已為汝等。傳宣略教誡敕。爾比丘尼僧。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一說其受囑者答)爾。

(一拜復位。此但明當時問請之法。若欲廣知。當閱教誡比丘尼正范。倘有乍入伽藍來禮僧足。求聽戒者。尼應預告知事人。其知事人。先遣尼在門外立。聞座上問。應答)。

此處無尼來請教誡。但有禮僧足者。(座上云)喚進來。(呼雲)諸比丘尼。次第進堂 問訊。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座上撫尺雲(此准十誦略教誡法)。

諸比丘尼諦聽。今乃(黑白)半月布薩之期。頒宣五篇聖章。生善滅惡之日。慶聞二部律與。此是非僧不與之地受具方得序趺。爾等以戒為師。依戒而住。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答)頂戴受持。(座上云)既能頂戴受持。作禮而退。(呼雲)一拜起具 問訊。

(佛制大僧布薩之期。諸比丘尼應當請僧教誡。彼處若無別界。准律明制。方便許聽。應於比丘之後。敷座而坐。彼問訊已。維那引至最後一行。序座聽戒。此乃是禮僧足。求聽戒之儀式也。若有請教誡。行堪能者。受囑人問往期竟。方行籌。誦戒。若有受囑人請。無堪能者。傳宣略教誡敕已。即雲)。

欲說戒者。應當先行舍羅。眾中已受差者。出班。為僧作法(若已差者。不必重差。若未差者。如是差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為僧行舍羅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眾多者。應差四人。羯磨作兩番白。不得僧差僧故。律雲。應差具五德人。為僧行舍羅。所為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行籌求行籌也。受差人先應出眾。一拜復位。座上復口差二人。或四人收籌。若有八人。並定兩班。行者前立。收者在後。若但四人。站一班。行者居中。收者兩邊。一拜。問訊。歸位。首者白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為僧行舍羅。白如是。

(若行者四人。羯磨序執事作兩番白。收者不必白。白已。齊出位如前比班。向上一問訊。行者執籌盤在前。收者捧空盤隨後。從座上起次第而行。若行者四人。二人從中左[在]分行。一人各往後二行。或三行起。若聽戒者是稅坐。應起身取籌。若是地坐者。應蹲踞取一莖置空盤內。說欲者記明人數。代取彼籌。若人數多者。應向行籌人云。有若干人與欲。其行者亦應問彼。不得忘錯。如上行已。俱往屏處。細行數之。若有行別住者。亦算彼數。連行者。收者。總算記明有若干人然後收者前行。行者隨後往至座前。收者在前班或中立定。為首收籌者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某)分。第幾(黑白)半月布薩。座中比丘(若干)人。

(報已。各放籌盤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或中。為首者。如是復雲)。

為僧行舍羅竟。(向上一拜。座上云)善。(行者齊答)爾。(拜已歸位。若有行行者。呼雲)。

行行的進來。(到已。復雲)聞磬聲頂禮三拜(又云)。

兩邊合掌(拜已。長跪。合掌。白文三遍竟。座上云)。

眾僧已知。如法行持。(答)爾(一叩而起。後坐聽戒。若有二三人。應次第白)。

(○此乃是有受囑人。有堪能教誡者。無堪能教誡者。及有禮僧足尼來求聽戒者。集僧作法如是。若無受囑人。及禮僧足者。如前答此處無尼來請教誡已。座上即問)。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誦戒羯磨。(座上云)既誦戒羯磨。應當先行舍羅。眾中已受差者。起座為僧作法。

(此乃是律堂誦戒常所行事如是。若無請教誡尼人者。集僧皆准此。其未差者。差。及出班禮儀。並單白行籌等式。盡如前行。行者於此白僧。法亦同上)。

八白時誦戒法

(律雲。其誦戒者。應先作單白和僧已。然後說戒。即當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無]白)月十(四五)日眾僧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說戒。白如是。

(若有因緣。欲一廣。一略者。座上應告大眾師言)。

和尚說今日有(某)事。廣大略小。(或云)廣小略大(說已)。

撫尺雲。

諸大德。春分三月(季中有閏當言四月)日為一時。

(按西域國法。四月日為一時。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分。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夏分。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冬分。無有秋分。西域三時。東震四季。期所改者。按此方國法也)。

半月日已過。

(依西域。臘月盡誦戒。則雲半月日已過。正月半。則雲一月日已過。正月盡誦戒。則雲一月半日已過。餘可准知。今順此方。則正月十五日誦戒。為半月日已過。餘例可曉。其夏秋冬。並如上)。

少一夜。餘有(一半)夜。兩月半日在。

(少一夜者。西域一年分三時。每一時中。一定第三黑半月少一夜。是正月小也。若第七黑半月少一夜者。是三月小也。夏。冬。准算可知。一年定少六夜。此方歷數不定。須照月而言。逢月小誦戒。則雲少一夜。若月大。則不必言矣。餘有一夜者。若白日誦戒。則本日一夜還在。則可言餘。若白日有緣。至初夜分誦者。應雲餘有半夜。若到中夜亥時誦者。此句則不必言矣。以布薩本日夜分盡去。更無可餘故。律雲。不得在後夜布薩。是也。兩月半月在者。是正月十五日誦戒。謂春分既過半月。三月之數。惟存兩月半日在矣。餘可准知。此不繁例)。

老死至近。佛法欲滅。諸大德。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進。所以者何。諸佛一心勤求精進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況餘善法。各趁強健時。努力勤修善。如何不求道。安可須待老。欲何樂乎。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戒。汝等諦聽。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應白懺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諸大德清淨。若有他問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懺悔者。得故妄語罪。故妄語者。佛說障道法。若彼比丘憶念有罪。欲求清淨者應懺悔。懺悔得安樂。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撫尺雲)。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廣小。略大者。有八處問清淨。一一皆如戒序問法。如是從初篇高聲朗誦至卷終。即舉誦菩薩戒佛名。及聞經偈已。即問和集白。略誦大乘。若略小。廣大者。戒序問清淨已。即如是誦)。

  四波羅夷   
  十三僧伽婆尸沙   
  二不定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   
諸大德是    法僧常聞半月半月 
  九十波逸提   
  四波羅提提舍尼   
  眾學戒   
  七滅諍   


說戒經中來。(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八處問清淨已。即舉誦大乘戒佛號。及開經偈。廣誦大乘。若二部俱廣者。誦已。即舉誦戒功德殊勝行等偈。大眾同和迴向畢。其迎請者起座。先禮佛一拜。誦者下座。亦禮佛一拜。迎請者雲)。

送師傳歸寮。(答)不勞(師出已。大眾齊禮佛一拜。次第各散)。

(其知事人。將所辨具。或收舉在衣處。或仍舊留在堂中。遣人照看。待誦大乘戒。勿令遺失)。

九續誦大乘法

(其日若無因緣所羈者。兩乘廣誦。准律明制。於布薩堂誦比丘戒竟。遵梵網經。移座佛殿說菩薩戒。若座上有佛供者。則不必移。就於彼處誦之。以諸佛道同故。若在一時誦者。准小乘集[自]法即是。大乘白法。不行亦可。時至鳴鐘三下。或如前打法。菩薩比丘聞已。各披大衣。整儀入堂。仍如前序戒而立。首領執香。二引禮鳴磬。如前法。請一具德學菩薩比丘誦大乘戒。或是前人。或另請。師至堂中。及迎請等儀。一一如前。維那舉雲)。

香雲蓋菩薩摩訶薩(第二。第三。添南無念。三稱已。次舉)。

南無千華台上盧舍那佛(三稱。再舉)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撫尺問雲。

菩薩比丘僧集否。(答)菩薩比丘僧已集 和合否。(答)和合 未受菩薩戒者出否。(答)此中無有未受菩薩戒者。(若兩乘一座誦者。有單受比丘戒者遣出。座上問時。應答)已出 不來諸菩薩比丘。說欲及清淨有否。(若有。答)有。(說法如前。惟加菩薩二字)。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誦菩薩戒羯磨(即單白和僧)。

大德菩薩僧聽。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誦菩薩戒。白如是。

(白已。有菩薩沙彌。呼彼一齊進堂。向上作禮三拜。往後序坐聽戒)。

撫尺雲。

諸佛子等。合掌至心聽。我今欲說諸佛大戒序。眾集默然聽。自知有罪當懺悔。懺悔則安樂。不懺悔罪益深。無罪者默然。默然故。當知眾清淨。諸大德諦聽。佛滅度後。於像法中。應當尊敬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者。即是此戒。持此戒者。如暗遇明。如貧得寶。如病者得瘥。如囚繫出獄。如遠行者得歸。當知此戒。則是眾等大師。若佛住世。無異此也。怖心難生。善心難發。故經云。勿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墮無間。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眾等各各一心勤修精進。慎勿懈怠懶墮。睡眠縱意。夜即攝心。存念三寶。莫以空過徒設疲勞後生深悔。眾等各各一心謹依此戒。如法修行。應當學。

 歸命盧舍那  十方金剛佛  亦禮前論主
 當覺慈氏尊  今說三聚戒  菩薩咸共聽
 戒如大明燈  能消長夜暗  戒如珍寶鏡
 照法盡無餘  戒如摩尼珠  雨物濟貧窮
 離世速成佛  惟惟法為最  是故諸菩薩
 應當勤護持

諸大德。我已說菩薩戒序竟。(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然後高聲朗誦。句義瞭然。若廣誦者。從經題乃至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撫尺問清淨。其四十八輕。前三十逢十戒處問。後十八。至九戒已問。誦完。迴向。各次第去。若略誦大乘者。戒序問清淨已。即雲)。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之下。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我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第一殺戒
第二盜戒
第三婬戒
第四妄語戒
第五沽酒戒
第六說四眾過戒
第七自讚毀他戒
第八慳惜加毀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第十謗三寶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雲)佛告諸菩薩言。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今當說。

第一不敬師友戒
第二飲酒戒
第三食肉戒
第四食五辛戒
第五不教誨罪戒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第八背大向小戒
第九不看病戒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撫尺雲)。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雲)。

第十一國使戒
第十二販賣戒
第十三謗毀戒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第十五僻教戒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第十九兩舌戒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雲)。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明。(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雲)。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廣明。(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雲)。

第四十揀擇授戒戒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第四十八破法戒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撫尺雲)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南無千華台上盧舍那佛。

誦戒功德殊勝行(云云)  (其下座禮佛。及出散等儀。如前)。

十難緣略說法(出僧祇律)

(佛言。說戒之日。有八難事起。隨緣遠近。應略說之。若難事捉近。連戒序。亦不得說者。當如是白)。

諸大德。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薩時。各正身口意。莫放逸。

(說已。各散)。

告清淨法

(律雲。說戒日客比丘來若少者。當告舊比丘清淨。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我比丘(某甲)清淨(一說)。

(若說戒序竟。方陳此言。必有犯者。畢過告僧已。餘者次第聽)。

十一對首說戒法

(佛言。若一比丘住。於說戒日。至布薩堂。如前辨具已若客比丘來有五人。如僧法誦戒。若但四人。集白誦戒。不受欲。若但三人。各三語說戒。應具修威儀。對二比丘作如是言)。

二大德憶念。今僧十(四五)日說戒。我(某甲)清淨(三說)。

(餘二比丘。亦如是互作此法。若但二比丘者。亦准此法作之。惟除二字。說已。隨誦大小乘律)。

十二心念說戒法

(佛言。一比丘住處。於說戒日。如前辨具已。待客比丘。若無來者。應具修威儀。長跪。合掌。心念口言)。

今僧十(四五)日說戒。我(某甲)清淨(三說已。然後誦大小乘律)。

十三集結小界法

(律雲。若布薩日。於道路中止。應和集一處說戒。或眾僧不得和合者。隨同師善友。下道各集在一處結小界說戒。此乃是開緣也。其眾僧眾一處已。應作前方便答雲。結小界說戒羯磨。惟除說欲。及行舍羅等二法不作)。

大德僧聽。今有爾許比丘集。若僧時到。僧忍聽。結小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有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誰諸長老忍。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聽爾許比丘集結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律雲。小界並無外相。即身所坐之處。以為界體。羯磨文中牒之。自顯標相。故云。今有爾許比丘集結小界也。白羯磨已。所誦之法。一一皆如僧法中作)。

十四說已解界法

(律雲。時說比丘結界。不解而去。佛言。不應不解而去應作白二羯磨解。當復作前方便問雲)。

僧集。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僧今何所作為。(答)。

解界羯磨(答已。即應如是白雲)。

大德僧聽。今有爾許比丘集。若僧時到。僧忍聽。解此處小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有爾許比丘集。解此處小界。誰諸長老忍。僧解此處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解此處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解已。收拾供具畢。聽各各去)。

律雲。非羯磨地。行僧事者。得越毗尼罪。僧事已畢。小界不解而去者。突吉羅。

○第三受籌結夏篇(六法)

初灑掃敷座法

(准根本百一羯磨雲。安居前一日。授事人應掃塗房舍。令清淨已。於大食小食上。當告白雲)。

諸大德。明日僧伽作夏安居。所有諸事。咸應思念(一說)。

(至日若不白者。方丈前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受籌。明日安居。八大字。具知事者。於集眾處。令淨人掃灑已。於正中上面。供娑婆教主本師釋迦尼牟佛位。下面朝上左隅。供護法韋馱尊天位。並須香花羅列。燈燭幃煌。左右敷眾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座。於正中設一低桌。看人多少可為辨籌幾盤。應置二大籌。一者。先行佛位。二者。最後行護法韋馱尊天位。其籌不得粗惡曲戾。五分律雲。極短並五極指。長一拳肘。簏不過小指。細不減粗箸。以香水洗過。放淨盤中。鮮花覆上。應設二籌盤。二空盤。人多者。四籌盤。四空盤。放低卓上。整齊擺好。若伽藍大者。先應差堪能者受欲。待彼回堂已。時至鳴椎。此是打鐘三下。盡集界內僧)。

二安詳聚集法

(時諸比丘。聞揵椎聲已。各[彼□]多羅僧。肅靜威儀。手持坐具。雁行而出。至作法處。先禮佛一拜。各序戒次端立。不得高聲講話。笑語喧嘩。如兵奴法。若有行行人。應遣在最後一行。自取墊子而敷。其方丈侍者。亦俱先出到作法處。各序次而認位已。以坐具放在墊於上作記。然後著二人回方丈。隨侍和尚出來。不然。眾中序定位次。又要移[動]。彼此不怡。其自恣。非受功德衣兩法亦如是。眾僧集已。上座應問一聲。大眾可曾濟否。有人答已。方去迎請)。

三次序迎請法

(大眾齊集已。上座執香。二引請鳴磬隨後。戒長者出眾六人。或八人。少者四人。往方丈請和尚。其執香者走中門。餘者傍退。對面而立。待和尚至公位前。迎請者前後兩班。執香者站在居中。一齊向上。頂禮三拜。或一拜。問訊已。末後先行。引磬在後。序次而打。聲盡方鳴。香又次後走出中門。到集眾所。執香者在下面右邊班尼對韋馱座立。請者各歸本位前立。二引磬領和尚到佛位前。問訊。胡跪。拈香三辨。起身再一問訊。轉身下先一兩步。居中向上。禮佛三拜。二引磬站在佛座前。次第而鳴。禮已即轉身下走。引和尚到韋馱前。先一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已。和尚轉身上行歸位面立。引請。及侍者亦各歸位。首領上香已。大眾一齊向上排班)。

四禮拜歸位法

和尚雲。至誠作觀禮拜。求諸佛菩薩慈悲加被。九旬之中。精勤辨道。無諸魔障。(大眾禮佛三拜問訊已。上座雲)轉身向下問訊韋馱。和尚雲。至誠問訊。願為擁護。使我等內魔無嬈。外障潛消。(三問訊已。知事者雲)轉身向上。頂禮和尚三拜。(尚雲)禮佛。(或云)禮佛一拜。(拜已)和尚雲。各序坐。

(說已。和尚坐下。眾人歸位。放下坐具。脫屣上墊。右手撩衣。左手按後墊子上。從容而下。跏趺端坐。以衣覆好。在大眾中。威儀須肅。勿致招愆。和尚於此處開示已。乃至雲)。

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籌。(某)大德。(某)大德收籌。我今集僧後。次第作法。

五集白差使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位正中。向上一拜。長跪。合掌。高聲說雲)。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受籌。(一說尚雲)善。(答)爾(一叩而起。問訊。歸位。若有第二人。亦如是說)。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受籌羯磨。

和尚雲。作法者白(羯磨師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合掌白雲)。

大德僧伽聽。今僧伽十六日欲作夏安居。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日受籌。明日安居。白如是。

(作是白已。若行籌人未曾差者。如布薩法中。作白二羯磨差之。若已受差者。即齊起座作法)。

六白行舍羅法

(行籌。同收籌者。俱起坐。整儀。居中向上。行者前立。收者後站。前後兩行。人少一班。齊禮一拜。若當時受差者。和尚說過。即應起坐。先禮一拜。歸位坐下。待差過。再同收籌者齊出眾如前一拜。仍複本位。為首行籌者。合掌作單白已。然後同收者起坐。如前站班一問訊。各人擎盤。行者前行。空盤隨後。俱至佛前。左右對立。要恰好。不得太近佛桌。身背和尚。亦不得太遠。使行者手不相及。第一收籌盤。在班頭上立。維那以籌盤放空盤上。至誠禮佛三拜。問訊。長跪。取一大籌。雙手橫捧。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
中天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受第一籌。

(說已。放在桌上。起立一拜。持自籌盤。收者以空盤放彼籌盤上。禮佛三拜。問訊。長跪。雙手收籌置空盤內。再禮佛一拜。然後[待]盤。先省和尚。次行大眾。分其左右。從上座。起次第而行。受者應蹲踞取籌放空盤內。說欲者。代收。如多者。報數。如是行已。若有沙彌結夏。准律所明。彼和尚。或阿闍黎。代取。如多者。應先遣在一處候。待行籌已。令彼進來。呼雲)。

諸沙彌。次第而進。(沙彌聞已。整肅威儀。至作法處。向上排班。復雲)聞磬聲頂禮三拜。起具。問訊。

(引禮送彼往末行序立。待行盤已。方坐。其籌盤俱往韋馱前左右班立。維那仍以籌盤放收籌盤上。至誠三問訊。如前雙手哲一大籌。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
護法韋馱尊天。受最後籌。

(說已。放在桌上。再一問訊。然後自捧籌盤。收籌者以盤放行籌盤上。向韋天三問訊已。雙手取籌放盤內再一問訊。俱到屏處數明。看行行者幾人。沙彌若干連行者。收者。共算多少。記清已。收者前行。至僧中前立一班。行者後立一班。為首收籌者。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座中比丘(幾)百(幾)十(幾)人。沙彌(若干人)(報已。各以盤放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收者照舊後班。維那復雲)。

為僧行舍羅竟。(尚雲)善。(行者齊答)爾(一拜歸位)。

和尚示雲。同居大眾。已知此處今夏有若干人安居。以後誦戒。期中不必行籌了。各人收攝身心。九旬之中。努力為道。受籌已竟。念偈迴向(舉雲)。

受籌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念迴向偈畢。各人起坐。二引請仍到佛前立。和尚禮佛三拜已。二引磬前鳴。到韋天前。和尚三問訊。即回方丈。大眾向上排班。禮佛三拜。轉身向下。三問訊韋天已。為首者雲)。

大眾到方丈頂禮和尚。(尚雲)免禮。(或云)各回。

(然後次第各散。其知事人。應遣年少比丘。或求寂。將所供佛位。及韋天像。禮拜問訊已。請送原處。其所辨之具。亦各收藏本處畢。自己方回。然招提僧物。體遍十方。當護如眼目。全在知事料理。用度仔細。如己物照管。便無過咎。適或遺落損壞者。則慢惰之愆。非淺鮮也)。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初鳴椎集眾法

(安居日期。大眾雖悉。恐不盡知。於方丈門前。再懸牌一面。上書安居二大字。侍者埋爐。敷座。在方丈中。其受事人。於方丈門外。傍設一小桌。預辨紙筆等於此。以便登記大眾日課及戒臘次序。將二板時。先對大殿主。及韋馱殿主雲點燭開中門。待二板鳴。教打鐘三下。只安居者登殿)。

二拈香禮佛法

(同居大眾。聞揵椎聲。各搭七衣。手持坐具。整肅威儀。雲集殿上[如]事者看內外盡集已。維那打磬二下。二引禮鳴擊。走中間兩頰門出。往方丈請和尚。見時應禮一拜。若迎出門者。則不必禮。一侍者捧爐在和尚前行。二引磬又在前。和尚到殿門。迎請者仍進傍門。序左右班次立。侍者捧爐直進中門。放供桌上。和尚從容進門。維那抑磬舉雲)。

爐香作爇(云云)。

(香讚。鳴引磬唱。和尚問訊已。往右邊上。至爐前。再一問訊。跪下。拈香三辨。起立。問訊轉身從左邊下至居中。向上禮佛三拜已。香雲蓋菩薩三稱隨完。和尚往佛座左邊立。大眾一齊向上排班禮佛)。

和尚雲。至誠禮拜。懇禱諸佛。願慈光加被。夏中精進修行。

(大眾禮佛三拜已。二引磬先領大眾出兩傍門。往韋馱殿前站班。具職事在後行。從小至大。二引磬仍在香爐前行。引和尚至韋馱殿前。侍者捧爐進中門。放供桌上。傍側立。維那舉)。

韋馱天將(云云)普眼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大眾同唱。和尚近爐前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讚隨完。和尚傍立。大眾向上排班。至誠三問訊)。

和尚雲。至誠問訊。仰祈護祐。使我等九旬修道。魔障潛消。(問訊已隨掩中間首領雲)頂禮和尚三拜。(或云)往方丈頂禮和尚。(尚或)免禮(或云)一拜。此所謂依止律師。求其指引。一切時中所作所為。修道用心之法。(拜已)和尚雲。各人次序來安居。首領在外。大家照管(和尚進方丈。上座師。或羯磨師。一人隨進)。

三對首安居法(復二)

初依處不依人

依處不依人者。謂主法者。及諸知律之上座也。大凡主司律法之人。為眾所依。位居師承。不類餘眾。上座。乃眾中之領袖。是知法之尊宿。雖不主法非依學輩。是以安居問答少異。謂但可依處。而不依人也。若不別列儀式。則臨時無有定據。倘自謂居尊。不向他人對首白辭。則不名結夏。云何自恣。云何算臘。若自作心念安居。律制有人不得。所以對首安居法不可缺也。惟不問依人為異。故爾應如是作。主法者。先應安居已。然後受他安居。

(其所對之人。若非弟子輩。則彼此一拜已。對首立雲)。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所對者雲)善。(主法者答)爾。

(仍彼此一拜。若所對之人是弟子者。惟受禮為異。其上座向主法者安居。答法亦爾。由彼此皆明律典。故不依人也。若仍依人安居者。便墮弟子之列矣。如律所明。授經阿闍黎者。乃至聞一四句偈。皆名師長。依止阿闍黎者。乃至經一宿。便名依[比]師。況九十日中。豈無一法而教誡耶。若不以弟子禮而待。便乖律制。如果能於毗尼藏通達無礙。令行弟子禮者。此或不伏。所以如是安居。則人情佛制。兩不相違。是所宜也。若不知開遮持犯。為[薩]羯磨者。雖是上座。事不同科。當如後例)。

次依處必依人

依處依人者。謂不知律法之上座。及弟子也。本律雲。夏中當依第五律師。一。誦戒序。乃至三十事。二。誦戒序。乃至九十事。三。廣誦戒毗尼。四。廣誦二部戒毗尼。五。廣誦毗尼。若違。波逸提。餘時當依四種律師。違者突吉羅。根本律雲。若苾芻善明三藏。證會三明。已除三垢。未滿五夏。亦須依止帥。若生年八十。滿六十夏。於別解脫經。未曾讀誦。不了其義。亦須依止小者。行弟子法。惟除禮拜。十誦律雲。若復受戒多歲。不知比丘法者。應盡形壽依止他住。則知如是之人。皆不可不依人安居也。

(依止師即就坐。安居者隨具一拜。長跪。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師雲)知。莫放逸。(答)受持。(准律意。依止師應問)依誰持律者。(答)依(上)某(下)某律師。(師雲)有疑當往問。(答)爾。

(一叩而起問訊。第二人從中間左頰門入。禮拜。白詞亦如上。已安居者。從中間右頰門出。至上日課處。其維那。書記。見彼來。當問。汝師是那年的戒。春夏秋冬。是那一期。有多少臘。安居一夏。為一臘。念佛多少。禮拜。持誦多少。是某堂。或是某單。彼如上答已。待書記註明方去。餘安居者。亦如上問答而注。所言序次安居者。先板堂。及學戒堂。次外寮首領。並各行單。後別住人安居。其小眾文皆准上。惟改沙彌二字為異。若常住事冗者。堂內人應讓彼先安幾位。如或無緣。須依次序。不得取溷也。若安居人多者。應差首領。或上座。多幾處作法。其所對之人雖別。而文中所稱律師之名無殊。內外安居竟。其受事人。教打鐘三下。大眾普集佛殿前。禮佛三拜。轉身問訊韋馱已。到方丈前頂禮和尚三拜。左右分班。和尚警策大眾已。首領者雲)。

大眾向上排班禮謝和尚三拜。(尚雲)一拜。(或言)免禮。

(說已。各回。待跪課後巡寮。其後安居者。隨到隨作。文亦如上。惟更後字為異)。

四註明日課法

(次日維那。同書記。序日課簿。寫法亦有次第。先鐘板堂。次學戒堂。然後外寮首領。及各行單。並諸沙彌。於每人名下。記念佛。持誦。多少。禮拜若干。上寫一號。或某堂。或某寮。序已。知事人當執簿往內外。及各寮對明人數。以使自恣查物。恐有緣出界者。須來去通知。以見身和同住也)。

五序記臘次法

(其日課簿成已。再書臘次牌。先寫安居臘次四大字為題。其號乃是序戒面上。每人名下註明某年。某期戒。有夏無夏。從前至後。一一序竟。餘一段寫後安居者。然受再上行別住人。及菩薩求寂。五戒。十戒沙彌。其後安居人。隨到隨上。款式如前。唯要註明日期以便滿其日數。勿招破夏之愆也)。

六心念遙依法

時諸比丘住處。無所依人。不知當云何。往白世尊。佛言。若無所依之人。應心念安居(心依彼念。口自陳情。非謂不言也)。七日得往還處。遙依人(時至具儀。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今依(某)處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遙依(某甲)律師(三說。此心念法。唯前安居開聽。不可以中。後。二法為例也)。

七請依止師法(此隨上例)

受戒揵度雲。若新受具者。應恆依和尚。順其教授。學持毗尼。時有比丘。和尚命終。若休道。若決意出界外。以無人教授故。種種破戒。作非威儀。佛言。聽有阿闍黎。當求依止。如和尚法。阿闍黎看弟子如子想。弟子看阿闍黎如父想。當共相奉敬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也(彼求依止者。當具修威儀。如是請雲)。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求大德為依止。願大德。與我作依止。我依大德住(三說。彼受請已。應報言)。

可爾與汝依止。汝莫放逸。(理應答雲)爾。

(一叩而起。如滿五夏。不能誦戒。羯磨。盡形依止。其執侍之法。如作持明 右比丘二字。准義應加)。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初親臨審戒法

自恣前十餘日。如先和尚成規。應打念佛七。於初起日前。先懺悔清淨。以便入念佛堂。正顯淨戒為因。淨土為果。欲淨佛土。先淨身心也。此是和尚懺摩。不同半月之式。

(是日午後。掛懺摩牌。授事人令沙彌。或年少比丘。掃灑處所。敷座燃燈。時至鳴椎。此乃是打鐘三下。或五十四下亦得。大眾聞已。各披七衣。持具。肅儀至作法處。內外集已。一首領執香。二引磬隨後。再去首須四人。或六人。多者八人。往方丈請和尚。執香者走中門。餘者側門而進。左右序立。和尚[問]引磬聲。即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向上三拜。尚雲一拜。末後先行。引磬在後。執香者在和尚前。至作法所。若[俱]佛者。禮三拜已。陞座。其座一往是不供佛。若論懺悔文中雲。若有犯者。應對三寶前。發露懺悔。就供亦不妨。首領上香畢。大眾排班。頂禮三拜。問訊已。然後分班站定)。

次具儀呈課法

(其受事人。將日課簿。先令一人捧之。然後出眾脫屣展大具。至誠頂禮三拜。問訊。長跪。手捧日課簿。高聲作如是言)。

我(某甲)奉和尚差將大眾日課。登記簿冊。今者九旬將終。呈白和尚。

(侍者接日課簿奉於座上。維那起立三拜。和尚應言一拜。起具。問訊復位。此不集和。由犯者自當來說罪故。和尚略著日課簿。並開導畢。有發露者。受事人應逐一記明罪相。令彼各各懺悔竟。方可自恣。問清淨已。大眾向上排班。禮謝而退)。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初如制采草法

(七月十四日。知事人應令沙彌或淨人。采吉祥草。擇去萎黃。取鮮好者用。以十二葉為一束。若逢閏年。則多一葉。束數隨人多少備之。或兩盤。或四盤。若人多者八盤。籌亦如是。如製備已。以便取用)。

二問緣索欲法

(十五日早晨接板已。在殿前。或於佛殿。大眾對面而立。上座應作如是白雲)。

大德僧聽。今白月十五日。眾僧集某處自恣(一說)。

(問訊各回。若白日自恣者。在大食小食上白。若有三寶等事。及病緣者。聽與欲。應差一堪能持欲者。界內各處受之。如界大。夜中要索欲者。應差一二人為伴。毗尼母論雲。有五種與欲自恣法。一者今日僧自恣我與僧自恣。二者。我白自恣。三者。為我故自恣。四者若[日]不能言者。手作說相。亦得與自恣。五者。語雖不了。亦是與自恣。是名五種與欲自恣法。此是第一種與欲法。應對受者。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與欲自恣(一說)。

(律雲。若佛。法。病緣。改事而說。如是各處受已。仍舊回堂)。

三敷座請師法

(其知事人。令年少比丘。或沙彌。於作法所。鋪設眾具。本律雲。當於露地自恣。授事人應觀大眾多少。以便取墊子敷眾僧座。仍於正中上面供。釋迦佛牌位。下面朝上左隅供韋馱位。並須香花羅列。燈燭煒煌。左右敷眾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位。於中設二低。桌將草盤置前低桌上。以鮮花覆之。將籌盤放後低桌上。亦以鮮花覆之。敷設已畢。索欲者回。鳴椎集僧。此。如誦戒法。打鐘。大眾聞知。各披七衣。手持坐具。整肅威儀。至作法處。禮佛一拜。序戒就位立定。授事人瞻視大眾齊已。首領執香。二引磬隨後。再去戒長者四人。或六。八人。往方丈請和尚。執香者走中門。餘人傍進。和尚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頂禮三拜。或一拜已。末後前行。至作法處。執香者在下班尾上立。迎請者歸位。二引磬站在佛前。和尚至。先一問訊。跪下拈香已。起身再問訊轉下。居中向上。禮佛三拜。侍者站和尚後。拜已二引磬領和尚至韋馱前。和尚到。先一問訊。拈香三辨。再三問訊。和尚轉身上走。歸位而立。引請。侍者。各歸本位。首者上香已。大眾向上排班。至誠禮佛三拜。首領者雲)。

轉身向下。問訊韋馱。(三問訊。復雲)轉身向上。頂禮和尚三拜。(尚雲)禮佛。(或云)禮佛一拜。(拜已。和尚坐下云)各人序坐(人各脫屣。上墊跏趺)。

四集僧作辨法

(大眾坐已。和尚於此開示畢。先作前方便。即問雲)。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答)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於座上合掌。答雲)有(即起座。居中向上一拜。長跪。合掌。白雲)。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自恣。(一說。尚雲)善(答)爾(一叩而起。歸位坐下。和尚問雲)。

誰遣比丘尼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若無者。答)此處無尼。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若有乍入伽藍。欲隨喜作法者。當如是答)。

此處無尼來請自恣。但有禮僧足者。(尚雲)喚將來。(知事者呼)諸比丘尼來。(尼聞呼名。手持坐具。肅儀而進。維那呼雲)一齊向上排班 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問訊 長跪 合掌 和尚略宣教誡。

汝等比丘尼諦聽。今乃九旬夏罷之期。說罪除愆之際。五篇禁製。八敬森嚴。凡比丘尼。應當依隨大僧安居。半月乞求教誡。歲終比丘隨意。應須來請自恣。方不負受具登壇。阿難請度。不然。則乖違佛制。徒有其名。爾等當束斂身心。精修善法。以戒為師。謹慎莫放逸。(答)頂戴受持。(呼雲)一拜而起。後邊去序坐隨喜。

(略教誡法。律本文缺。臨事必須。理不容默。故錄於此。斯乃是有尼來禮僧足。不請自恣人。如是而作也。若有尼來請自恣者。受囑人問已。於本座上合掌。高聲答雲)有。(即起坐整儀至僧中。先禮僧足三拜。長跪合掌為尼代請。當作是白)。

大德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頂禮比丘僧足。來請見聞疑。三事自恣(三說。一叩而起)。

和尚雲。喚將來。(其授事人。喚尼至僧中。展大具。禮僧足三拜。長跪。合掌。曲身。低頭。白雲)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僧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良久。大僧上座應雲)。

徒眾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尼等。內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上座有敕。敕諸尼眾。如法自恣。謹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此乃律文如是。若欲語詞圓滿而顯足者。尼當如是白雲)比丘僧夏安居竟。(某)處比丘尼僧夏安居竟。差我比丘尼(某甲)為比丘尼僧故。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語我。我等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良久)。

和尚敕雲。

徒眾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尼等。內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如是。汝傳教敕。敕諸尼眾。如法自恣。謹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

(即禮謝而退。還至本寺。鳴椎集尼僧已。當依大僧教敕宣示。一切儀式。俱如教誡正范中行。宣已。如法自恣。待尼出已。復問雲)。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自恣羯磨。(尚雲)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籌。(某)大德。(某)大德收籌。羯磨者作法。

(此中儀式。俱如受籌法行。故不復出。盤到佛座前。行者禮拜竟。取一大籌。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自恣會上
娑婆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受第一籌。

(大眾行已。至韋馱前。亦如前式。高聲報雲)。

康熙(某)年。自恣會上
護法韋馱尊天。受最後籌 (收籌。報數。盡如前作)。

康熙(某)年。自恣會上。座中比丘(幾)百。(幾)十。(幾)人。沙彌(幾)人(報已。以盤俱放桌上。為首行者。高聲復雲)。

為僧行舍羅竟。(向上一拜。尚雲)善。(行者齊答)爾(問訊歸位)。

五差受自恣法

十誦五分。二律皆言並差二人以上。若眾止五人。應前後單差。若六人以上者。一時雙牒。而作羯磨。若眾僧多。欲差四人。或六人。受自恣者。應兩番作白彼此互差。一羯磨差二人。或三人。不得差四人。以滿僧數故。

和尚雲。今差(某)大德。(某)大德。作受自恣人。羯磨者。次第作白(二五德人。聞上說已。即應出眾。向上一拜。各歸本位。首者白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行草敷坐法

(差已。二五德人起座一拜。各捧草盤。如前而立。高聲齊說雲)。

 吉祥長者施軟草  如來受已成正覺
 我等比丘學佛慧  坐草自恣淨三業

(三說。從和尚。及上座。次第散之。大眾取具一齊起立。待行草者至。手接草打開。鋪在墊子上。口誦此偈。坐具展開。敷草坐之。其行草人。到自己位次亦行一束在墊子上。各各行已。放盤桌上。照舊排班。向上一拜。為首者雲)。

為僧行草竟。(尚雲)善。(齊答)爾(各歸本位。亦如上鋪草念偈已。敷具而坐)。

七白僧隨意法

和尚雲。說戒自恣。應在後作。羯磨者。先作單白。牒事告僧。然後起座。為眾自恣。

(律中佛言。僧自恣時。應知比丘。有來者。有不來者。聽先作白已。然後自恣。作法者。合掌白雲)。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和合自恣。白如是。

(白已。應起。復禮一拜。若有過人。三根實者。先應作舉。不可懺者驅擯。不可驅者。當停自恣。勿致破僧。無三根舉者。反治。可懺者。應懺已自恣。若無事者。受差人即起。俱應暫立。第一受自恣人。先至和尚座前一拜。和尚問拜已。彼此長跪。合掌。和尚自恣雲)。

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見聞疑罪。願大德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彼雲)善。(尚答)爾。

(一叩而起。然後從上座起。次第自恣。其二五德人。准僧祇律。各輪至本座位次。即來展轉自恣再去。不得待僧竟。若五德人是上座者。自恣人一拜。長跪合掌。自恣已一叩而起。問訊。坐下。若五德人是同戒。或是後戒者。不得受禮。應彼此同拜。對跪。合掌。作法已。一叩而起。若第一座人作法。第二座人。即起俟之。如是從前至後。一一自恣竟。其知事人呼雲)。

諸沙彌。次第而進。(到已。復雲)聞磬聲頂禮三拜 起具問訊。

(其知事人。應令沙彌往最後一行。次第而立。五德者如前先行草。沙彌亦如上受草。誦偈敷具坐已。五德人至沙彌處。一一自恣。其文准上。惟改比丘為沙彌說之。如是作法已。其五德者。齊往僧中。照舊立定。為首者雲)。

僧一心自恣竟。(尚雲)善。(齊答)爾(一拜歸位)。

八遵制結示法

和尚雲。今日如法如律。自恣已竟。名為解夏。雖然如是。律制猶嚴。准安居揵度雲。四月十六安居。至七月十五日夜分盡訖。方明解夏已竟。若明相未出。夜分未盡。更當精進。若出界去。及少日課者。仍名破安居。如律所明。不得衣施。各人照舊加工用行。勿得放逸。自恣已竟。念偈同向。

自恣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同音迴向已。一齊起座收具。二引磬仍至佛座前站。和尚禮佛三拜。引磬往韋馱前立。和尚三問訊韋馱已。歸方丈。大眾亦禮佛三拜。及問訊韋馱已。首者雲)。

大眾到方丈頂禮和尚。(尚雲)免禮(大眾各散。其授事人收舉眾具已。方回)。

九難緣略說法

佛言。若有八難事來。及餘緣起。不得各各三說自恣者。應略自恣。但對首有二略。單白已有三略。若難事可得廣說者。便廣說。若再說。若一說。若可作而不作者。應如法治。

眾法對首第一略

(准自恣揵度雲。若有難事不違。不得廣說三語者。應作白已。當再說自恣。再說者。文說兩遍也。羯磨者。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再說自恣。白如是。

第二略

(佛言。若難事再說亦不得者。應作白已。一說自恣。如是白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一說自恣。白如是。

單白已有三略

(佛言。若難事迫近。一說亦不得者。應作白已。各共三語自恣。白雲)。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各共三語自恣。白如是。

此由難事急迫。大眾不得人各對首一說。又開眾僧普向五德人。彼此互跪。准前僧法。一齊同聲三說自恣。此復略其眾法對首。再說。一說。故云單白已有三略也。

十展轉憶念法

若界內只有四人者。不得受第五人欲。應展轉對首自恣。時至共集一處。禮佛三拜。先問集單白已。一人禮餘三人一拜。分上中下座。或立。或跪。作如是白。

三大德憶念。今日眾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淨。(三說彼齊雲)善。(答)爾。

(一拜而起。餘三人次第作白亦如是。若本三人者。應雲二大德憶念。若本二人相對者。去其二字。但云大德憶念。餘詞無異)。

十一一人心念法

(佛言。若一人獨居者。至自恣日。如前一一辦具已。若無客比丘來者。應具威儀。長跪。合掌。心念口言)。

今日眾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淨(三說)。

(獨住比丘。若欲餘行者。應收舉眾具藏著已。待十六日明相出。方去)。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初敷設集僧法

(比丘三月安居。七月十五日滿。作自恣已。於十六日寅卯時。應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受迦絺那衣七大字。其受事人。應令年少比丘。或沙彌。掃灑淨處上而正中敷和尚座。左右敷眾僧座。於中設一低桌。取一淨盤並袱。以功德衣放好盤中。取解花散覆。置於低桌上。一一完備已。待受欲者回堂。然後鳴椎。此如誦戒法打鐘一通。大眾聞已。各[彼]七衣。手持坐具。肅儀而趨。至作法所。序戒就位而立。其受事人。看內外大眾集已。鳴二引磬。此不執香。上座去四人。或六人。八人。隨後往方丈請和尚。到已左右序立。和尚聞引磬聲。即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隨具三拜。或一拜已。末後先行。至作法處。就座而立。大眾向上排班。頂禮三拜。各歸本位)。

和尚雲。各人序坐(和尚開示畢。問雲)。

二問答和白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起。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白雲)。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羯磨。(尚雲)善。(答)爾(一拜而起。問訊。歸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受迦絺那衣羯磨。

和尚雲。羯磨者。先作單白。牒事告僧。次白二差人。然後羯磨付衣(作法者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歸位白雲)。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

三差人持衣法

十誦律雲。有五種比丘。不得作持迦絺那衣人。一。無歲。二。破安居。三。後安居。四。滅擯。五別住人。若非此五種人。當作是白。

和尚雲。今差(某)大德。為僧守功德衣。

(守衣比丘。聞上說已。即應起坐。居中向上。展具。頂禮三拜。起具。問訊。然後歸本位坐)。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羯磨付託法

(作法者。即起身將功德衣請在手中。歸本位坐。羯磨付衣與彼受差者。如是白雲)。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與(某甲)比丘受作功德衣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法者。白羯磨已。即起坐付功德衣與受差者。守衣人亦即起身迎上。接衣放於桌上。居中向上。頂禮一拜。問訊已。然後雙手持衣往最下側立。作如是言)。

五張衣示眾法

此衣如法作成。其衣財。名體等義。和尚已為大眾開示過了。我(某甲)此時。但張與大眾看就是。

(根本律中。名張羯恥那衣。張者。開示也。此義文略。今準會正雲。眾僧如法羯磨與衣已。持衣者。應兩手捉衣。先開張示。令大眾皆要得知此衣相。是五條十隔四週安緣也。說已。持衣比丘。即以兩手張衣。戒邊向外。從右邊從容而上。面向大眾。側身行之。口中恆作如是言)。

此衣五條十隔。四週有緣。

(如是至左邊下一週行已。將衣折起。雙手捧之。向上對眾受雲)。

六為僧授受法

此衣。眾僧當受作功德衣(三說)。

此衣。眾僧今受作功德衣(三說)。

此衣。眾僧已受作功德衣(三說。至第三遍。加一竟字)。

(說已。雙手捧衣。巡行眾僧座次。先至第一座。其受衣者。即應蹲踞。雙手提衣邊。作如是言)。

其受者已善受。此中所有功德。名稱屬我。(一說。持衣者言)善。(受者答)爾。

(如是第一座受已。至第二座。乃至最下座。次第巡受左一行受已。至右一行。二。三。四。乃至若干行。亦如是受。其受者。各各儀式。文詞。並皆如上。善見律雲。有三種人。不得受迦絺那衣。一者。破安居人。二者。後安居人。三者。異住處人。如若有者。但令集和隨喜。制無受衣之法。若衣至座前。應雲。我是後安居。持衣者。即越之。大眾逐一受已。仍至中間。以衣放桌上。合掌復雲)。

為僧受功德衣竟。(尚雲)善。(答)爾。

(向上一拜。持衣歸位坐。和尚復開示五利賞德。及人事久衣。令其開解。以便出入衛防。乃至雲)。

受衣已竟。念偈迴向(舉雲)。

受衣功德殊勝行(云云)。

(迴向已。大眾起座。禮謝各散。迎請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為眾畜自身邊。期滿日舍。律攝雲。持功德衣苾芻。不得出界外經宿。若經宿者。眾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內。惟有四比丘者。既無餘眾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無有欲可說。應如是受。其集僧問和。如常所行。亦應答雲)。

受迦絺那衣羯磨(作法者。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已。上座問雲)。

誰能為眾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餘二人云)二大德憶念。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眾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二人答雲)可爾。

(說已。為眾持衣者。應起身禮上座足一拜。其張衣受衣等。儀式[書]同前。舍衣亦爾)。

八三人受衣法

(自恣惟三比丘者。有衣須受。既不滿數。僧法俱不應作。但將衣先置公所。三人齊集已。一人白雲)。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誰能為眾持功德衣(若能者答雲)。

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應白餘一人云)。

大德憶念。此住處比丘得可分衣。現前眾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我等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餘一人應答雲)可爾。

(眾中若有上座者。持衣人應禮一拜。若無則已。即取衣展開。令餘二人看已。折起雙手捧雲)。

此衣我等當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今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已受作功德衣(三說。第三句加一竟字)。

(其詣第一位受。及所對語言。皆如僧法。二人受已。仍持至中間報雲)。

我等受功德衣竟。(第一人云)善。(答)爾(須以衣畜自身邊。待臘月十五日出)。

九對首受衣法

(若但二人受衣者。應先議定一人持衣。臨時二人同一拜已。餘一人向持衣者雲)。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願大德將此可分衣。持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彼應答雲)可爾(其持衣張受等詞。與前三人中受法無異)。

十獨受德衣法

(若獨住比丘受衣。准僧祗律雲。作衣成已。應其修威儀。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受此迦絺那衣(如是三受。其舍文。但易受為舍。餘詞無異)。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初淨堂集眾法

(臘月十五。乃冬分時盡之日。是比丘出衣之期。其早晨應懸牌一面。上書今日出迦絺那衣七大字。差人界內索欲。授事人。應令年少比丘灑掃淨處。待受欲人回堂已。鳴椎。打鐘三下。大眾聞揵椎聲。肅儀而集作法之處。其授事人。看大眾集已。往方丈請和尚至法堂。首領者雲)。

大眾向上頂禮和尚。(尚雲)免禮。(或云)一拜。

二呈衣復上法

(其守衣人出位。居中向上展大具。頂禮三拜。問訊。跪下。若是上座。不必跪。其功德衣。應取一淨盤。並袱。以衣放彼盤中。先令一人捧之在傍俟候。待拜已。傳與守衣人手中捧之。高聲復雲)。

我(某甲)奉和尚差。為僧守功德衣。今者五月已滿。呈白和尚。(尚雲)守衣有功。大眾均沾利益。接上來。

(即隨便一人。接衣至白羯磨者後立。守衣人三拜。或一拜。起具。問訊。班立)。

三問答所成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無有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班。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說雲)。

大德僧聽。眾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與欲羯磨。(尚雲)善。(答)爾。(一叩而起。問訊。歸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出迦絺那衣羯磨。

和尚雲。羯磨者作法。

四單白出衣法

(其作法者聞已。即出位向上一拜。若免即止。然後持衣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出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和合出功德衣。白如是。

(白已。侍者接衣。於和尚傍立。羯磨者仍應向尚一拜。或免止之)。

五嚴禁五事法

(和尚開示出衣緣起。及遮止五利。並警策大眾。精進修持已。復雲)。

六稱量施衣法

善見律中問。僧持迦絺那衣與誰。應與衣壞者。若壞衣比丘多。壞衣比丘中老者與。若無老者。臘數大者與。但不得與慳貪者。今此眾中誰人衣破。(若有出眾求者。和尚復問大眾雲)汝等稱量此人。可是真正淡泊者否。

(若大眾齊答雲。此人當與者。即便與之。彼比丘亦應出眾。普禮三拜已。方持衣去。若無求者。或不應與者。持回方丈。或作桌衣。或為經袱。或改出長短田相。存於丈室。以俟成就衣破比丘受持。或在常住用力者與之。若三衣中。或安陀會。或郁多羅僧。或僧伽黎。隨一頂受作功德衣者。則不必改。如上作已。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雲)免禮(人各次序而散)。

七三二獨舍法

(若界中但三比丘。或二比丘居者。至臘月十五日。應集一處。守衣比丘。雙手捧衣。作如是言)。

我比丘(某甲)守功德衣竟。今日當出(一說。以後五事。皆不得開)。

○第九舍受衣藥篇(衣藥受淨。時逾招愆。故編時事。法有十三)

初正舍三衣法

本律雲。有疑。當舍已。更受不出舍文。僧祇律雲。有緣須舍者。具修威儀。加雲。

(正者。對權而言。具修威儀者。若欲舍時。持衣至一知律師僧所。前人或是下座。或是弟子者。應一拜已。對立而說。若是上座。及前戒者。一拜已。問訊。長跪。雙手捧衣。如是舍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是我三衣數。先受持。今舍。(所對者雲)善。(答)爾。

(一說便止。以衣遞與前人手中。作禮一拜已。持衣而去。或說淨畜。或成就人。不得過十日。其下二衣。乃至尼五衣等。舍法亦爾。但更其衣名。餘文如上。五分律雲。所受三衣。不舍便受餘衣。以先衣淨施。及施人。得名更受。亦名淨施。施人。但不舍。得突吉羅罪。其受時必三說。舍時但一說者。何也。以受衣之時。敬心重故。必須三說。舍衣之時。棄心輕故。只須一說。便成舍也)。

二正受三衣法

(授受之人。禮儀如上。若作法時。手持五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雲)如法受持。(答)爾。

(受者即起。置衣桌上。禮謝前人。然後持去。如三衣問受者。先搭五衣。長跪。手捧先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郁多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雲)如法受持。(答)爾。

(以七衣置桌上。一叩再手捧大衣。如是說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僧伽黎。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雲)如法受持。(答)爾(禮謝已持衣去)。

三權受從衣法

(暫時應法曰權。從者。隨也。如律所明。若三衣中。遇緣隨缺一衣者。聽有長衣。權受持應法。免離衣過。須如長衣守持。但從其名。不從其相。惟聽隨身。不聽披著。今擇取一法。餘則可曉。只如安陀會有缺者。僧伽黎有長。則推受持。其儀式如前。應持衣至一清淨如法比丘所。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所對者言)如法受持。(答)爾。

(禮儀如上。乃至九條。七條。三。二。長短。攝葉。褋葉。及與縵作。隨時所說。若缺餘二衣。三衣互受。准上可知。至於五衣。有二十種從法。七衣有二十二種。大衣有六種。詳閱作持。則可知矣)。

四舍尼師壇法

十誦律雲尼師壇不應受單者。離宿。得突吉羅。摩得勒伽雲。若離宿不須舍。但懺罪。律諭。制受闕文。准義應加。既有受法。亦必有舍。

(若尼師壇。隨身坐臥。年久破壞脫落。欲作新者。應先舍。後受。如前儀式。持具對一比丘舍雲)。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舍。

(一說所對者言)善。(答)爾(一拜而卻)。

五受尼師壇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所對者雲)善。(答)爾(儀式如前)。

六舍缽多羅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缽多羅。先受持。今舍。

(一說)。

七受缽多羅法

律無受法。准十誦雲。若舍過受新。應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缽多羅。應量受。常用故。

(三說。其舍受等儀。盡如前例)。

八證受三藥法

初非時藥(儀式如前)

證者。據也。根本部雲。其不濾者為時。其淨濾者為非時。仍須以水滴之為淨。律中有受無詞。准以義加受法雲。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蜜漿。為欲經非時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雲)善。(答)爾。

(拜已持去) 餘漿准此。若無渴病。受飲犯罪。

二七日藥

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識。有病因緣。聽時。非時服。按律攝雲。受七日藥。正服之時。應告同梵行者雲。我已一日服藥訖。餘有六日在。乃至七日准知。若為好容儀。或著滋昧。或求肥盛。詐偽心服食諸藥。皆惡作罪(服時。應如是受雲)。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雲)善。(答)爾(拜已持去)如是受已齊七日服之。若過。犯舍墮。

三盡形壽藥

佛言。一切咸。苦。酢。辛。不任食者。有病因緣。聽盡形服。乃至灰土。大小便等。若服時。亦應受。當自手持口對前人受雲。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寒病因緣。此姜椒。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所對者雲)善。(答)爾(作禮已。持藥而去)。

若有餘藥。或白水散丸。湯膏煎等。但不任為食者。牒名加法准上。如不受而服者。犯失法突吉羅罪。

九請淨施主法

佛言。長衣。長如來八指(佛一指二寸)。廣四指。應淨施。不者犯墮。薩婆多論雲。應求持戒多聞者。而作施主。衣揵度雲。有二種淨法。一者真實淨。二者展轉淨。真實淨者。是淨施與人也。展轉淨者。乃作方便法也。又薩婆多論雲。九十六種。無淨施法。佛大慈方便力故。教令淨施。令諸弟子。得畜長財。而不犯戒。非真實淨也。若欲請時。應具修威儀。先禮足已。長跪。合掌。作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德。為衣藥缽。展轉淨施主。願大德。為我作衣藥缽。展轉淨施主。慈愍故。(三說。彼雲)善。(答)爾(作禮而去)。

十衣藥說淨法

善見律雲。若衣物眾多。段段說之。欲總說者。並縛相著。加重法牒之(真實淨施。用須聞主。展轉淨施。則不須也)。

(凡欲說淨時。當至一如法持戒比丘所。作禮一拜。彼若是同輩。及後戒者。對立而說。若是上座。及前戒者。拜已。長跪。合掌。手持長衣。作如是說)。

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如未成衣。應言長衣財)。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彼受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施與我。我今受之。(受者接彼衣在手中言)汝施與誰。(彼當言)施與(某甲)(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著用隨因緣。(彼答雲)爾(一說。作禮一拜。持衣而去)。

其長缽。殘藥。文並同准。

十一尼受二衣法

凡比丘尼。受舍等儀。准比丘法。亦分上中下座。

一僧祇支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祗支。如法作。我受持(三說。若舍時。但云此僧祗支。或云覆肩衣。先受持今舍。餘文如上)。

二覆肩衣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說其式叉摩那。並沙彌尼。受四衣法。亦准此)。

十二勤策舍衣法

(其儀式皆同比丘。律本雖不出受法。今准十誦。及五分律中。持衣於上座前。應如法三說。若舍一說)。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陀會今舍。(一說。比丘雲)善。(答)爾。

十三勤策受衣法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陀會受持。(三說。比丘雲)善。(答)爾(禮足已畢。持衣而去)。

○第十心念舍受篇(八法)

初念舍三衣法

(五分雲。獨住比丘。三衣中須有換易者。具修威儀。心生舍衣之念。手捧所受之衣。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今舍(一說)。

二念受三衣法

(然後受所長之衣。如前威儀。加法雲)。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受(三說。餘二衣等。受舍亦爾)。

三念舍坐具法(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舍(一說)。

四念受坐具法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

五念舍應器法

善見律雲。若無人時。獨受持缽。即准上文。先舍後受(儀式如前。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缽多羅。先受持。今舍(一說)。

六念受應器法

我比丘(某甲)。此缽多羅。應量受。常用故(三說)。

七念受三藥法

若獨住比丘。有緣欲服三種藥者。准義加法。亦應心念受之。則無缺法之咎。

一非時藥(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蜜漿。為欲經非時服故。今受(三說)。

二七日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受(三說)。

三盡形壽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病因緣。此姜。椒。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受(三說)。

八長衣說淨法

准此心念唯聽獨住比丘。由無同侶。離喧遠眾。故聽於出家二大。三小眾中。但有親厚知識者。任其稱名與取。若非獨住比丘。必依正說淨法行持也。五分雲。應偏袒右肩。胡跪。手捉衣。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於五眾中。隨意與之)。隨彼取用。(得至十一日。復如前威儀言)我(某甲)。此長衣。從(某甲)取還(得至十日。復如初言)我(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隨彼取用(如是舍故受新。十日一易)。

僧祗律雲。施主若死等。不得過十日。更覓施主說淨。

羯磨儀式卷上

音釋

南山宗主

宣祖初居終南山。與發異尼。建立綱宗。故稱為南山宗焉。

澄照聖師

諱道宣。字實相。唐懿宗朝。謚號澄照大師。尊稱戒德。故曰聖。

音職。取也。

析金杖

析。音昔。分也。金喻律意。

式微

衰替也。

實也。

典誥

作述篇章。

先型

遺范也。

慫恿

上音縱。下音勇。勸請義。

瀛渤

上音盈。下音孛。大海貌。

音素。逆流而上也。

懺摩篇

梵語

謂天竺人語。同梵天故。

白半月

從初一。至十五。表智德漸圓故。

黑半月

從十六。至三十。表斷德漸盡故。

羯磨

此翻為事。又翻所作。謂依事所作故。

問訊

訊者。言也。意取發言慰問以伸誠敬故。今時但有合掌。低頭。而口不言。雖無實義。理亦無失。

長跪

根本羯磨雲。雙膝著地也。

合掌

於本左右。合而為一。表虔敬之至也。

沙彌

耶舍傳。譯為勞之。小者以修道為勞也。及翻息慈。謂息惡行慈也。奘法師云。室利摩拏路迦。此翻勤策。謂勤修策勵。斷煩惱而趣涅槃也。義淨律師云。室羅末尼。譯為求寂。謂欲求趣涅槃。圓寂之處。而永離諸患也。

五欲

色。聲。香。味。觸也。謂此五種。能生行人須欲之心故。

禁戒

禁。制也。戒。止也。謂能制止所起之惡故。

弟子

梵名室灑。南山雲。學在我後名弟。解從師生名子。

度也。

釋子

佛言。四姓出家。無複本姓。但言釋子。

性業

性。實也。縱不受佛戒。本來有罪故。

不現前羯磨

謂擯沙彌。不得使其現前。

突吉羅

突者。惡也。吉羅者。作也。說也。身犯名惡作。口犯名惡說。母論雲。犯身口律儀故。

遮業

因犯方遮。

僧集

凡作羯磨。先問僧集者。恐犯別眾故。

大德

雜事雲。年少苾芻。應稱老者為大德。老喚少者為具壽。又稱前戒。應言大德某師。稱後戒。雲某大德。

五篇

謂四棄。十三僧殘。百二十波逸提。四可呵。眾學法也。

五分法身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清淨

潔白也。梵名梵摩。或翻為空。大論雲。以人畏空。但言清淨。

維那

梵語羯磨陀那。寄歸傳雲。華梵兼舉也。維。是綱維。華言也。那。是梵語。刪去羯磨陀三字。譯為事知。又翻次第。亦云悅眾。蓋謂知僧事之次第。而悅其眾也。

書記

謂執掌翰墨司記文詞故。

普賢

攜李雲。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

菩薩

此雲覺有情。秦言大道心眾生。

南無

此雲歸依。

釋迦牟尼

此雲能仁。寂默。

文殊師利

此雲妙德。唐言妙吉祥。

彌勒

姓也。此雲慈氏。字阿逸多。或云阿耆多。此翻無能勝。謂慈。無能勝也。

方丈

唐高宗時。王元策使西域。至毗耶城。見維摩石室。以手板縱橫量之。各得十笏。故曰方丈。

脫屣

音徙。履也。

白二

一白。一羯磨也。

白四

一白。三羯磨也。

對首

謂對面同秉法也。

心念

謂發心念境。口自傳情。非謂不言而名秉法也。

身戒

比丘戒也

心戒

菩薩戒也。

正法

正法千年。人根淳厚。聞法即證。

像法

像法千年。雖似正法。聞法者多。修證者少。

末法

末法萬年。斗諍堅固。邪見增長。無修無證也。

梵網

本源自性清淨。故稱為梵。慧命遍傳塵剎。故稱為網。

布薩篇

揵度

此雲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也。

羅閱城

即王舍城。應法師云。是摩伽陀國之都城也

外道

謂心游理外故。

月八日

是日。四天王差使巡察人間善惡。二十三日間此。

十四日

是日。四王太子巡察人間善惡。二十九日同此。

十五日

是日。四天王自下人間巡察善惡。三十日同此。

瓶沙王

梵名頻婆娑羅。此雲影勝。未生怨之父也。

三時聚會

三時者。如前月八。十四。十五也。

波羅提木叉

律雲戒也。亦名毗尼。律攝翻別解脫。又云保解脫。

世尊

謂竭煩惱海。斷生死流。世出世間。共所尊重故。

秦言知者。婆沙論雲覺者。妙樂記雲。對迷名知。對愚說覺。

睡眠

意識惛熟曰睡。五情放逸曰眠。

上座

梵名悉替那。五分律中佛言。上更無人。名上座。母論雲。從無夏至九夏。名下座。十夏至十九。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方名上座。

知事人

亦名受事人。謂受僧差使。知僧事故。

阿羅漢

此雲無生。亦名應供。或翻殺賊。謂已殺煩惱賊故。

三乘

聲聞。緣覺。菩薩也。

程子

諱顥。字明道。乃宋時大儒。

猗嗟

嘆辭。

三代禮樂

謂夏時起。商時盛。至周全也。

德臘

德者。得也。臘者。除也。謂除舊接新故。安居一夏。方算一臘。謂比丘出俗。不以俗年為計。乃數夏臘稱尊故。

俱胝

此雲百億。

稽首

稽。留也。謂下首至地。停留少久方起故。

和合

梵語僧伽。此雲和合眾。由眾僧和合。佛法方興故。

比丘

此雲除饉。或翻淨命。又名破煩惱。

某甲

某者。誰也。乘也。甲者。名也。謂誰秉其法。即當牒其名也。

教誡

謂教住正念。遮無利益故。

教授

謂教住正知。與有利益故。

長老

謂年高臘長。學解廣深故。

僧伽藍

譯為眾園。如世園圃。能生果蔬。佛弟子所居。能生道芽聖果故。

蹲踞

上音存。謂尻不至地也。即是雙足履地。兩膝皆豎故。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華言無上正遍知覺。

波羅夷

此翻他勝罪。律攝雲。極惡義。多論雲。名墮不如意處。僧祗律。名退沒。墮落。律本中。名不共住。

僧伽婆尸沙

善見律雲。僧殘罪。謂僧中有殘。應依僧伽而治其罪故。律攝雲。眾教罪。由奉眾教。罪方除滅也。

不定法

律攝雲。此罪體無定相故。

尼薩耆

翻為舍。

波逸提

翻為墮。前三十名舍墮。後九十名單墮。

波羅提提舍尼

義翻向彼悔。或言應說法。

眾學法

謂此戒。難持易犯。時刻應當學故。

七滅諍

謂此七種毗尼。能滅四種諍故。

千華台

華含法界。表戒含諸法也。人中花有十餘葉。葉。瓣也。天花有百餘葉。佛菩薩花有千餘葉。此但表戒度故。台。即座也。

盧舍那

此雲淨滿。諸患都盡。故稱為淨。眾德悉圓。故稱為滿。又翻光明遍照。

如來

如過去諸佛。行六波羅蜜。得諸法如相。來至佛道。今佛亦如是道來。故名如來。

歸命

眾生貪著有三。一財物。二身根。三性命。三者之中。性命最切。今行人作法曰歸命者。舍其最切也。

金剛佛

謂能摧諸煩惱。名為金剛。體是無漏。表法身也。金取不變為義。剛取斷截為義。謂金剛光明寶戒。照見五蘊諸法皆空。截斷一切有漏惑業。十方如來。同證斯體故。

三聚

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摩尼珠

此雲離垢。天台雲摩尼者。如意也。從龍王腦生。又云出佛舍利。

心地品

萬法之所集起。故稱為心。凡聖之所依持。故稱為地。品者。類也。

五辛

一蔥。二薤。三韭。四蒜。五興渠。

九旬

十日曰旬

年少比丘

初受具者。

受籌篇

和尚

此雲力生。謂由師之力。生我戒身故。

阿闍黎

此雲軌範。謂能軌範後學故。

娑婆

或云索訶。此翻忍土。

韋馱

華言智論。姓韋諱琨。即南方天王八將之一臣。修童真業。不受天欲。面受佛囑。護法安僧。

迴向

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受籌功德。向諸眾生也。

安居篇

安居

南山雲。形心攝靜曰安。要期住此曰居。

毗尼

此雲善治。亦云謂伏。

苾芻

具含五義。一。體性柔軟。二。引蔓旁布。三。馨香遠徹。四。能止疼痛。五。不背日光。

三明

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

三垢

貪瞋癡。

警策

謂警諸懈者。策進後昆。

自恣篇

自恣

謂自己有過。自不知非。恣他舉明。令改過從新也。

眾僧

華梵雙舉。報恩雲。出三界之福田也。

阿難請度

此雲度喜。會正記雲。佛成道十四年中。姨每求度。佛不聽許。阿難三請。佛令傳宣八敬。彼答能持。方聽出家。

八敬法

一。百臘尼見新戒比丘。當禮拜問訊。二。不得罵謗比丘。三。不得舉比丘過。四。式叉摩那學戒年滿。應從大僧受具。五。尼犯僧殘。應在三部僧中行半月摩那埵。六。半月布薩。當於僧中求教誡人。七。不應在無比丘處安居。八。安居竟當於僧中求教授人。

二五德人

一。舉罪五德。謂不愛。恚。怖。癡。知自恣未自恣。二。自恣五德。謂知時。如實。柔軟。利益。慈心。

吉祥

梵名始尸。本行經云。菩薩將成佛時。帝釋化為佣力者。刈草以奉。

長者

謂年耆德艾。事長於人。乃有德之稱。

正覺

言法無差曰正。破生死夢曰覺。

三業

身。口。意

三事

見。聞。疑。

三根

根有能生之義。謂於見聞中。隨一生疑。而起其事。故名曰根。

迦絺那衣

此雲功德衣。亦名慶賞衣。

五衣有二十種從法

謂大衣九品。聽割截作。褋葉作。共十八。七衣亦聽割截。褋葉。兩種作法。是為二十也。

七衣有二十二種從法

謂大衣十八。五衣四種。謂割截。攝葉。褋葉。縵作。共為二十二種也。

大衣有六種從法

謂五衣四種作法。七衣二種作法。是為六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