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佛人的十八項過失

1.為了成就世間法而息隱住山,乃學佛人之過失。

2.身為領眾而只做自利之事,乃學佛人之過失。

3.佛學雖博而不怯罪行,乃學佛人之過失。

4.口訣雖豐富但身心卻流於凡俗,乃學佛人之過失。

5.持戒雖然謹嚴,心中貪念卻極大,乃學佛人之過失。

6.覺受和證悟雖好,卻不能調伏自己的身心,乃學佛人之過失。

7.已入法門,但於入世之愛憎不能斷舍,乃學佛人之過失。

8.身雖出世行於佛道而勤事稼穡,困於農務,乃學佛人之過失。

9.雖解義理而不修持,乃學佛人之過失。

10.雖已立誓修持而不能貫徹始終,乃學佛人之過失。

11.職務雖在法中,而法行卻不能成長,乃學佛人之過失。

12.食物雖然自然而來,心還是放不下要去東謀西找,乃學佛人之過失。

13.由善業(定慧)所獲之威力,用來醫疾延命,乃學佛人之過失。

14.為了財物而教人口訣,乃學佛人之過失。

15.以心機來自讚毀他,乃學佛人之過失。

16.能傳授口訣給別人,自己的身心卻不能與法相應,乃學佛人之過失。

17.自己不能獨自安住,又不知隨順處眾之道,乃學佛人之過失。

18.於樂不能容受,於苦不能忍耐,乃學佛人之過失。

二、十一種上人之象徵或德相

1.妒忌和憍慢微小乃上人之象徵。

2.貪心微小,安貧知足乃上人之象徵。

3.不愛裝飾,無有我慢,從不盛氣凌人者,乃上人之象徵。

4.無誑詐,不隱藏者,乃上人之象徵。

5.自己的一切行為能善為觀察,心中不失正念及主張,乃上人之象徵。

6.對善惡報應兢兢慎為如護己目,乃上人之象徵。

7.於持守顯密諸戒無偽作隱藏,乃上人之象徵。

8.對眾生無分親疏遠近,乃上人之象徵。

9.對行惡之人,心不憤怒,能忍能恕,乃上人之象徵。

10.佔便宜的事讓給別人,吃虧的事自己承當,乃上人之象徵。

11.所作所思與世俗人格格不入,乃上人之象徵。

◎以上是十一種上人之象徵或德相,與此相反的就是「非上人」之象徵。

三、十項無利益無意義之法

1.對自己這個如幻的肉體,無論如何培護侍奉,到頭來仍是無常毀滅,實在沒甚利益。

2.食、色、財寶,無論如何吝惜珍藏,死時仍需空手而去,實在沒甚利益。

3.歷盡艱難辛苦所建成的華屋城堡,死時仍要拋下,獨自悄悄地離去,連自己的尸體也會被擯出門外,實在沒甚意義。

4.自己所愛護的子女侄甥,無論用盡了多大的心力,消費多大的財物,死時一點忙也幫不上,實在沒甚意義。

5.好友親屬,不管交情多麼厚,眷戀多麼深,死時仍需要分開,獨自悄悄地離去,實在沒甚意思。

6.子女雖然眾多亦是無常的,財物雖然豐裕仍是要棄舍的,實在沒甚意思。

7.不惜辛勞、費盡心力去維護土地和庶民,死時必須拋下,獨自無依地離去,實在沒甚意思。

8.雖然具足信心到處去朝山旅行,但如果不能如法修持,則是種下了入法門而墮惡道之因,實在沒有意思。

9.精進聞思、佛學廣博而未能修持的人,臨命終時難以入道,實在沒甚意思。

10.雖然在善知識處住了多年,但自己卻沒有信心和恭敬,因此得不到加持,也立不起功德,實在沒有意思。

四、十項自己受益之事

1.斷舍貪瞋癡的世法,專志修持佛道,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2.舍棄家庭和親友,一心依止良師,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3.拋棄世法塵囂,在聞思修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4.舍棄城市和親友,在深山寂靜處獨住,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5.斬斷聲色五欲,心離貪念,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6.於粗食陋居,心能知足,於善妙享用,心無貪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7.不依靠別人,只依靠本尊,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8.無視現世之短暫歡樂,一心追求究竟之菩提安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9.舍棄對物質的貪求,一心修持空性,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10.在福慧雙運之大道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五、十項自討苦吃之事

1.到衣食無繼的家中去持家,就像是愚人服毒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2.不信佛法,一味造罪,就像瘋子跳懸崖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3.用偽詐誑詐的手段去欺騙別人,就像是自己收集毒物來給自己吃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4.心志不堅卻要去管帶眾人,那就像龍鐘蹣跚的老太婆,要去山上牧牛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5.不以殷誠之心致力於利他之事,卻沉湎於自利和世間八法中,這就像一個瞎子在大草原迷途上徘徊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6.不自量力地去承擔自己所辦不到的大事業,就像是一個弱小的人去背負那沉重的巨擔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7.因自己的憍慢而破壞上師及佛陀的教敕,就像是違犯了大王的聖旨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8.修行人放棄了修行,跑到罪惡的城市中去居住,這就像高山的野獸,跑到河谷的水邊去寄居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9.不培護本有的智慧,卻在塵囂戲論中放逸散亂,就像空中飛翔的老鷹斷了翅膀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10.上師和三寶的財物,肆無忌憚地拿來自己享用,這就像無知的孩兒吞吃炭灰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六、十項正妙之法

1.於因果業報之理,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見。

2.見內外一切顯現諸法皆空,此顯空雙運又有四種層次之不同,此是中根之見。

3.見、能見、所見三者無有分別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見。

4.能專注一處(心無散亂),乃下根之修觀。

5.能住於四種雙運之三昧者,乃中根之修觀。

6.能修、所修及修觀本身三無差別,無絲毫緣想者,乃上根之修觀。

7.慎懼因果,如護己目者,乃下根之行。

8.於日用行為中,見一切法如夢如幻者,乃中根之行。

9.於一切所行毫無滯著者,乃上根之行。

10.一切煩惱及我執皆一天一天地減輕,有逐漸消滅之趨勢,這是上、中、下三根都應該具有之相應暖相。

七、十項不必做的事

1.若能證悟心性本空,就不必在聞思上費力了。

2.若能悟知自心明體本無垢染,就不必在淨除罪業上費力了。

3.若能住於空性真道,就不必在積聚資糧上費力了。

4.若能常浸潤在本來面目中,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費力了。

5.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就不必修持或爭取無念了。

6.若能悟知煩惱無根,就不必依賴任何對治法了。

7.若知名聞美譽如夢如幻,就不必斤斤於立破成敗了。

8.若知痛苦即是成就,就不必另求快樂了。

9.若能悟知自心本來無生,就不必修轉識往生法了。

10.若一切所行皆是為了利他,就不必尋求自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