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人有二十難,忍色忍欲第六難;

慾海無邊千尺浪,貪婪色慾心煎熬;

財色名利慾難忍,不念無常毀前程;

知足常樂不貪戀,忍色忍欲有何難。

學佛就是要讓心能日日平靜,時時不動念,所以我們必須好好地控制心欲。佛陀說修行的心態,有二十種困難——「佛說人有二十難,忍色忍欲第六難,慾海無邊千尺浪,貪婪色慾心煎熬」,心的慾念一起就無法平靜,時時起心動念,難以控制。所以修學佛法,無非是要克服這分心欲。

然而,有了外面的境界,難免就會產生貪慾。看看孩子剛出生,洗好身體,就開始有食慾,這是與生俱來的現象。

長大了他就會要求穿好的、住好的,一切行動都要方便,這是現代人生活中最起碼的追求。但是,好往往還要再好,於是層層追求,慾望無窮。此外,還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見了投緣的,就生起愛慾貪求,求不得,就起煩惱;求得了,又難分難舍,一旦分離就會苦不堪言。這都是對外在的追求,所造成的困難。

心中對境若有了貪念,這念心要靜下來實在不容易,所以佛陀說「忍色忍欲難」。我們要知道,一旦慾念太大時,就會像千尺的浪潮一般,吞噬我們的身心,所以佛陀不斷警惕我們,這種如海的波浪實在很危險。

又有另一種擘喻,慾念不只如海,也如火;就像一個人背著一捆幹的柴草,明知前面有一堆火焰,不但不閃避,還跑向大火,這是多麼危險!乾柴草一碰到火,不就會惹火上身嗎?所以色的貪慾,不只是慾海無邊,惹起千尺浪使自身滅頂外,也像背著乾柴草衝向火堆,不免惹火上身。

佛世時,有一戶人家的女兒長大了,父母想為女兒選擇好的對像,偏偏女大不中留,女兒有了自己喜愛的人,對方的家境很貧寒,但是他們努力爭取,最後終於結婚了。這對年輕夫妻雖然很恩愛,家庭卻很貧困,為人父母的愛女心切,一直想盡辦法,要將女兒從貧困的家庭中帶回。

然而這對恩愛夫妻難分難舍,縱使父母千般阻攔,也強力爭取,但他們仍堅持彼此廝守。最後父母只好趁女婿不在家時,將女兒強行帶回娘家。女婿回到家裡,發現太太不見了,也心急如狂地四處詢問,村裡的人就告訴他,太太被父母強制帶回去了。

他急忙趕往丈人家,並且帶了一把刀在身上。到了丈人家,他一付來勢洶洶的模樣,讓大家看了很驚嚇,也就老實告訴他太太在後面牆外織布。年輕人直衝到太太面前,急急地問:「你要跟我回去,還是要留在這裡?」太太一時情急,答道:「我想回去,但是由不得自己。」

這位年輕人一聽:心想:兩個人想要好好地生活,過著平順沒有困擾的日子,卻無法完成心願!所以,他就拿出刀子剌死太太,而自己也同歸於盡。這就是因為恩愛難割舍的結果。

消息傳到佛陀耳中,佛陀非常慨嘆地說:「凡夫就是顛倒!為了愛慾而毀滅自己;為人父母者也是為了愛,反而毀滅了自己的女兒。這都是心的一念無明所造成,彼此受情愛牽制,真是可憐!」

貪迷財色毀前程

不只佛世時如此,現今每天的社會新聞,哪一天沒有情殺、兇殺等等的事件發生,這都是因為一念貪心色慾。情慾難收,就會因愛生恨,因恨成仇而互相傷害。為了情慾毀滅前程,造成很多人生的苦難。

此外,在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中旬,有兩位姊妹到加拿大遊學,卻發生一死一傷的慘案,這也是出於兇手無法忍得一時的貪婪心所致。後來這個事件破案了,兇手是一位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平日靠打工為生,看起來也很老實。但是案發當時他心中生起貪念,原本是要劫財,看到這對姊妹忽然生起了色慾心。

後來,因為這對姊妹反抗,所以變成一死一傷的慘劇;她們的父母很心痛。而犯罪的人,其實每天的生活都很驚惶,日子也很難過,最後破案了、被抓了,未來的日子又要怎麼過?實在是身心兩茫茫。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就是一時沒有將心欲關好,墜入茫茫的慾海中,被千尺的浪潮所淹沒。

下面一段是「財色名利慾難忍,不念無常毀前程」,貪戀世間種種慾念而無法控制,往往會自毀前程。

我們若知道財色、名利本來就是一場空,貪又能真正得到什麼?用盡心機,貪財貪色、貪名貪利,最終的人生,不也是「無常來時一場空」。如果我們懂得這些道理,自然就會知足常樂,對境不起貪戀,那麼忍色忍欲又有何困難。色與欲,根本不會在內心產生作用,沒有貪戀的心,又何須要「忍」。心,如果能時時念無常,自然就會知足常樂,如此,世間就沒有任何事情能動搖我們的心志。

學佛,最重要的,就是要照顧好這念心,時時將理念看得開、想得透,那麼世間就沒有什麼困難的事情。所以要將心念調適好,不要被外面的境界影響,這樣就會天天平安,時時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