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昭彰,僧雲公就是最顯著的證明

原文

齊僧雲,住寶明寺,以講演著名。四月十五日臨誦戒時,白眾言:「戒乃人人誦得,何勞數聞?可令一僧豎義①,使後進開悟。」眾無敢抗,遂廢誦戒。

七月十五日眾集,忽失雲所在,四出追覓,乃於古塚中得之,流血被體。問其故,則云:「有猛士執大刀厲聲呵云:‘僧雲!爾何人斯?敢廢布薩②,妄充豎義!’即以刀劊我身,痛毒難忍。」因扶掖還寺,竭誠懺悔,經於十年。至心盡敬,依式布薩。臨終之日,異香來迎,欣然而逝。時咸嘉其即世懲革雲。

讚曰:今時尚經論而輕戒律,二千年來,半月誦戒無復有舉行者,予不揣,興廢墜於山中,人猶未之信也!果報炳然,於雲公有征,願覽者思之。

註譯

①豎義:又稱立義。於論議會中,由一人就所定的論題而立義。《佛祖統紀》記:「相州彼岸寺鑒禪師講會,各各豎義,有一小僧,難問蜂起,殊為可觀。」

②布薩:此雲淨住。淨身口意,如戒而住。或稱說戒,即共住比丘每半月集會一處,誦說戒本,以反省過去半月內之行為是否合乎戒本,若有犯戒者,則於眾前懺悔。使比丘均能長住於淨戒中,增長善法功德。又在家信徒於六齋日受持八齋戒,亦可稱布薩。

演蓮法師譯文

南北朝北齊時有一位僧雲法師,住持鄴下寶明寺,以講經說法出名。有一年四月十五日,將欲誦戒的時候,他對大眾說:「戒本人人都會讀誦,何必每隔半月便舉行誦戒?可以推舉一僧立義,使後進有所開悟。」大眾沒人敢反對,於是不再誦戒。

到了七月十五解夏自恣日那天,眾僧集會,忽然不見僧雲法師,大家四出尋找,最後在離寺三里多的古墓中找到他,只見他滿身是血,問是什麼緣故?僧雲法師說:「有一猛士手執大刀,厲聲呵斥我說:‘僧雲!你算什麼人物?膽敢廢除佛所製定的半月誦戒,妄自主張談玄立義?’說完就用刀在我身上亂砍,痛楚不堪。」

於是眾人攙扶僧雲法師回歸寺裡,竭誠懺悔,此後經於十年,至誠盡敬依照半月誦戒儀式,從不間斷。臨終那天,聞有異香來迎,欣然往生而去。當時人們都讚賞他現世受到懲戒,而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

讚言:如今僧人多崇尚經論而輕視戒律,二千年來半月誦戒的儀式,現在叢林中很少有舉行了。我不多加考慮,就在我雲棲寺中恢復這已久廢的半月誦戒芳規,至今仍有許多人不相信呢。唉!因果報應昭彰,僧雲公就是最顯著的證明,希望看到這篇傳記的人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