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與比丘尼的具足戒分為八段,即
一、波羅夷,譯為斷頭,是極重罪;
二、僧殘,是殘命義,必待眾僧行懺悔法而救之;
三、不定,是嫌疑罪,罪性尚未確定也;
四、尼薩耆波逸提,譯為舍墮,舍是指犯罪品物,悉應舍與僧眾,墮謂犯罪應墮地獄;
五、波逸提,譯為墮或單墮,義與前同;
六、提舍尼,謂可向人懺悔之罪;
七、眾學,謂比丘應學的戒;
八、滅諍,謂滅息諍論。
又此八段中,不定、眾學、滅諍三段,合為突吉羅,突是惡,吉羅是作,指身口二業惡作之意,如是則八段便成為五篇。茲將具足戒中,關於比丘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之內容,列表說明如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