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相宗所立之三身。
  一、自性身,又名法性身、法身,這是諸佛如來真淨法界,離相寂然,常住不滅之真性。
  二、受用身,有自受用身和他受用身:自受用身,唯佛與佛之境界,他菩薩不能見聞,乃佛自受用法樂之佛身,是大圓境智之所變;他受用身,即使初地以上之菩薩感見,使彼受用法樂之佛身,是平等性智所變之勝應身。
  三、變化身,對於初地以前菩薩、二乘凡夫及諸趣之眾生變化種種之身,使之感見的劣應身,是成所作智之所變身。此三身,法身為體,報身為相,變化身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