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流傳於歐美,至今約有150年。但歐洲人最初對佛教的了解,則可上溯到公元前329年希臘亞歷山大大帝侵入印度河流域時期。公元前259年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曾派遣佛教布道團去希臘屬地傳教。在中世紀,佛陀的本生故事通過中亞穆斯林學者的介紹傳入歐洲,在西歐和東歐很多地區廣泛流行。據《世界基督教百科全書》1982年的統計,歐洲有佛教徒21萬餘人,北美約近19萬人,南美有50萬餘人,其中極大部分是亞洲移民的後裔或僑民,分屬於南傳上座部和北傳大乘佛教的許多派別。佛教傳入歐美後,為了適應當地的社會生活,在戒律和儀式方面有很多變化。
  在歐美,佛學的研究,早於佛教的傳播。17~18世紀歐洲的一些著名哲學家如斯賓諾莎、康德、黑格爾等人都已談到了佛教。特別是18世紀末,歐洲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向亞洲進行殖民擴張後,他們為了改變當地居民的信仰,使其成為基督教徒,開始對東方宗教,特別是對有影響的佛教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