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weishilun

  佛教論書。又名《淨唯識論》,簡稱《唯識論》。玄奘糅譯印度親勝、火辨、難陀、德慧、安慧、淨月、護法、勝友、勝子、智月等十大論師分別對《唯識三十頌》所作的註釋而成。10卷。傳說玄奘留學印度時,曾廣收十家註釋(每家各10卷),並獨得玄鑒居士珍藏的護法註釋的傳本。回國後,原擬將十家註釋全文分別譯出,後採納窺基建議,改以護法註本為主,糅譯十家學說,由窺基筆受,集成一部。

  集註 玄奘糅合十家之說,又經剪裁組織,各家原說很難分辨。窺基所作疏釋,以護法之說為正義,故釋文所引《唯識三十頌》頌文,可能採用護法一系所用的本子,個別地方與現存梵文、藏文本頗有出入。開頭的「序頌」和末尾的「結頌」,也為護法釋論所原有。本文釋《唯識三十頌》的三段區分,相傳是按《華嚴經》求法品的相、性、位來分的,也是護法釋論的原式。對於糅合難陀、安慧等各家之說,相同者從略,不同的則以「有義」字樣存其另說。通常將被認為不正確的說法列於前,而以護法的簡別和所得的結論居後,以示正宗之所在。沈玄明的《成唯識論後序》說:「糅茲十釋四千五百頌,匯聚群分,各遵其本,合為一部,勒成十卷。……文同義異,若一師之制焉。」漢譯行世後,影響甚大,成為法相宗所依據的重要論書之一。

  內容 論證三界的本源是阿賴耶識,都是「唯識所變」,「實無外境,唯有內識」。全論按相、性、位分為三大部分:①明唯識相(釋《唯識三十頌》一至二十四頌)。先釋破異教和小乘的實我實法之執,次釋能變識相和所變識相。能變識相即初能變阿賴耶識相、第二能變末那識相、第三能變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相。所變識相即三類能變現的見分、相分等。又釋種子、現行、諸業習氣等相,以明生死相續之理。最後,釋三性、三無性等相,以明一切唯識;②明唯識性(釋第二十五頌)。闡明具勝義諦的真如。指出諸法實相由遠離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所顯。於一切位常如其性,名為真如,亦即「唯識」的實性;③明唯識位(釋第二十六至三十頌)。為辨有能力悟入唯識相、唯識性的人,在悟入過程中經歷的階段及漸次悟入的方便。依踐行所證次第分為資糧、加行、通達、修習和究竟五位等。

  註疏 主要有唐窺基《成唯識論述記》20卷(或作10卷、60卷)、《成唯識論掌中樞要》4卷、《唯識別鈔》10卷(現殘存4卷)、《唯識科簡》2卷,慧沼《成唯識論了義燈》13卷(或作14卷、7卷),智周《成唯識論演秘》14卷(或作7卷)。此外尚有圓測《成唯識論疏》10卷,普光《成唯識論鈔》8卷,慧觀《成唯識論疏》4卷,玄范《成唯識論疏》10卷,義寂《成唯識論未詳決》3卷,此與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合稱六家。後有玄奘門下新羅一系學人道證集此六家之說而折衷於圓測,著《成唯識論要集》14卷(以上均佚),太賢集窺基、圓測兩家疏解,著《成唯識論學記》(又稱《古跡記》)8卷、《成唯識論抉擇》1 卷、《成唯識論廣釋本母頌》3卷(後二書已佚),調和窺基、圓測兩家之說。另有未詳作者的《注成唯識論》殘本(卷十七)1卷。明清兩代,注家不絕。直至近代,歐陽竟無曾撰《唯識講義》3卷。

  日本註疏以良算等所集《成唯識論同學鈔》48卷、善念撰《成唯識論泉鈔》30卷、藏俊集《成唯識論本文鈔》45卷、湛慧輯《成唯識論論疏集成編》45卷等為最著名。此外尚有英、法等譯本。

  1982年,山西應縣木塔內發現了遼代契丹藏其中有寫經《成唯識論第一》及《成唯識論述記應新抄科文卷第三》等,為佛學研究者提供了寶貴資料。(蘇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