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勝義諦】四種勝義諦之一,又名體用顯見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二諦、道理世俗諦的三科等法,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故曰世間,而為聖者所知,異於世間世俗諦,故名勝義。參閱『四種勝義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