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癡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善心所之一。無癡,是明達事理,不為迷惑。《成唯識論》曰:『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所謂明解理事,是指明確理解四聖諦、八正道等佛教義理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