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覺不得成立】 p1012

顯揚十四卷二十一頁云:復次執有常覺,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無常為彼依;次第差別轉;諸受等異故;當知覺無常。論曰:眼識等覺,依止無常眼等起故,於色等義,次第轉故;眾多相貌,差別轉故;樂等諸受、貪等諸惑、施等善思、位分異故;於一常覺,如是轉異,不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