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喜差別】 p1309

成唯識論五卷十五頁云:諸適悅受,五識相應,恆名為樂。意識相應,若在欲界初二靜慮近分;名喜。但悅心故。若在初二靜慮根本;名樂、名喜。悅身心故。若在第三靜慮近分根本;名樂。安靜尤重,無分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