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比丘所應成就之十一法。即:(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脫,(五)解脫見慧,以上為五分法身。(六)根寂,即六根寂靜。(七)知足,(八)修法,(九)知方使,(十)分別義,(十一)不著利。 p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