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以肯定、否定、復肯定、復否定等四句來分類諸法之形式。又作四句法。四句,梵語 cātuskotika。即由一種標準(A),或二種標準(A與B),把諸法分類為下列四種(四句):第一句「是A(非非A)」,第二句「非A」,第三句「亦A亦非A」,第四句「亦非A亦非非A」。有時非A即B,在任何場合,A與非A(或B)均有相互包含對方之關係。例如對有、無而言,可成立「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句,稱為有無四句,於諸經論中,常以此四句法之形式來解釋各種義理,如中論卷一之「無生四句」為「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俱舍論卷二十五之「厭離四句」為「厭而非離、離而非厭、亦厭亦離、非厭非離」,成唯識論卷一所舉外道之「一異四句」為「一、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法華文句卷三上之「權實四句」為「權、實、亦權亦實、非權非實」。此外,對有與空、常與無常、自與他、淨與穢等,均亦可作此四句之分別。

四句之中,第一句為單純肯定,故稱為第一單句;第二句為單純否定,故稱為第二單句;第三句為複合之肯定,故稱為第三俱句、雙亦句;第四句為複合之否定,故稱為第四俱非句、雙非句。然佛教之真理無法僅用此四句分別而把握之,因其為空不可得,故大乘玄論卷一雲,真諦之理乃「離四句,絕百非」。百非即是對有無等一切概念一一加上「非」字,以表示否定之意。此即謂,佛教之真理不僅不宜以四句分別,亦乃超越百非之否定。[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新華嚴經卷二十一、大智度論卷三十八、法華經玄義卷八下](參閱「七句答」94) p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