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安下者,安息稅下行李也。賓客或新命稅駕之館,此名安下處,又名旦過。日本不特置安下者,借一子院安息,謂之宿房。安下或作安駕,非也。下、駕音近,轉訛也。」

《敕修清規·住持章·受法衣》云:「專使相看,湯罷,兩序同送安下。」又〈尊宿遷化·下遺書〉云:「侍者燒香、點湯,送專使歸安下處。」又〈遊方參請〉云:「侍者云:『且回安下處,容某通覆。』」

〈東林雲門頌古〉云:「瑯玡和尚問舉和尚:『近離甚處?』乃至 玡遂去安下處見問:『莫便是舉師叔麼云云。』」

《正法眼藏·舉此話,安下處作旦過堂。

《釋氏資鑒》云:「騰、蘭二僧於鴻臚寺安下,翻譯《四十二章經》。」

《龍舒居士淨土文》云:「譬如人入大城中,必先覓安下處,卻出幹事。」

《太平廣記·薛調撰唐無雙傳》云:「劉震曰:『汝易衣服,押領此物,出開遠門,覓一深隙店安下。』」

《剪燈餘話?還魂記》云:「夫人曰:『郎君毋還邸中,只在寒舍安下。』」安下處或單言下處。《隋史?遺文》曰:「秦叔寶領刑具,到下處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