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大願——(第35願)信樂永離女身

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其有女人,聞我名字,歡喜信樂,發菩提心,厭惡女身,壽終之後,復為女像者,不取正覺。

我成佛時,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國中,所有女人,聞信我阿彌陀佛的名號,得清淨信心,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心,厭惡憂患女人的身體,此女人或當生往生淨土,或來世轉女成男,不再作女人身相。若此願不兌現,不取正覺。

阿彌陀佛因地,睹見他方剎土諸多女人被煩惱所纏,業障所縛,所受痛苦比男子尤深,由多生多劫的習氣,諸如嫉妒、虛榮、狹隘、吝嗇、搬弄是非,女人欲轉為男身尤難。如彼釋迦菩薩示現,經過一大阿僧祇劫的勤苦修行,漸離女身,可見自力轉女成男之難。是故阿彌陀佛悲心加持十方世界苦惱女人,令其聞信佛名,生髮菩提善根,厭離女身。臨命終時,或徑登安養,蓮華化生,如佛之相好;或來世於此土或他方世界,轉女成男,得人天福報。

可見,聞信阿彌陀佛名號,歡喜信樂,發菩提心,厭惡女身,是轉女成男的必要條件。聞名生信,需要宿世善根;發菩提心,需要深廣向道之心。尤其厭惡女身,更須甚深智慧。一般女人身見重,愛戀自己的身體,每天梳妝打扮,希望引起男人的注目,滿足其虛榮心。要深刻如實地觀照女人種種身過,臭穢不淨,八十四態,迷惑於人,妨礙修道等,油生厭離。

女人由種種煩惱故,不得作五種領導。一者不能作大梵天王。因梵王須清淨離欲,而女人垢染欲心重故。二者不得作忉利天王。帝釋恆少欲,而女人多欲故。三者不得作魔王。波旬意志力剛強,而女人性格柔弱、怯懦故。四者不得作轉輪聖王。轉輪聖王仁愛一切,而女人嫉妒心強故。五者不得作佛。成佛須萬德莊嚴,而女人煩惱莊嚴故。故應觀照女人是眾苦本,是障礙本,是憂苦本,十方世界有女人處,即有地獄。

《玉耶經》開顯女人有十種可厭惡事。第一,出生的時候父母不喜歡。第二,養育女兒無滋味,沒什麼盼頭。第三,女子常常畏懼人。第四,父母一直要為女兒的婚嫁之事擔憂。第五,終究要離開父母,生相離別。第六,出嫁之後害怕丈夫,視丈夫的喜怒和眼色行事,不能自主。第七,懷孕很辛苦,生產也很痛苦。第八,年幼時為父母所管制。第九,中間階段為丈夫所管制。第十,年老後為兒孫所呵斥。這些都是自業所感,要生厭離心。但厭離心一般不容易生起來。曾經有參加百萬佛號閉關的女居士分享說,通過十天念佛,才發現作為女人很不好,厭惡之心出來了;如果不念佛,還沾沾自喜,覺得作女人很不錯。

現生轉女成男的公案,也偶有出現。佛陀在世時,舍衛國中,善信長者有個十五歲的女兒,為人慈孝,智慧博達,少小不好樂世俗生活。思惟一切法無常,不願意結婚成家,認為這些都是輪迴的根本,一心發願要清白,要解脫。由於心很真切,就感得天神教化。天神告訴她,如果發這個願,就應當歸依西方安隱世界(即極樂世界)阿彌陀佛。這位善信女聽聞後,如教奉行,一心歸敬阿彌陀佛。

這一歸敬就有感應了,大地為之震動。不僅她自己,包括家人、周邊有緣眾生的困苦都得以解脫。雖然如此,帝釋天仍要考驗她是否真有出離之心,於是就變化成一個十八、九歲的美男子來誘惑她。善信女不為所動,一心正念,訶斥色慾,帝釋天讚歎她。後來,感得佛與大眾飛行到善信女家。善信女至誠禮佛,佛便放光微笑,為她授二十四條戒。善信女聞已,馬上就證得七住,在佛前化身為男。這是發大菩提心,現身轉男的公案。

清朝的袁枚撰《子不語》,記載一女轉男的事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長沙西城有一位姓安的軍官,有一個五歲的女兒,送給張守備家作童養媳。姑婆很嚴厲,常常打這個小女孩。小女孩不堪虐待,十三歲時逃回了家。於是雙方最後達成協議,等出嫁的年齡到了,安家再將女孩送回去。到了十七歲要婚嫁時,女孩終夜哀泣,向天神磕頭禱告求速死,堅決不願出嫁。母親見她如此,非常憐憫,就對她說:「你這樣徒然地哭泣求死也沒有什麼利益,如果能求天神將你的身體變為男身,那就可以不必出嫁了。」

聽了母親的提醒,她就去求。至誠感天,當天晚上她就做了個夢,夢見一位老人拿著兩紅一白共三個藥丸子,送入她口中後就離開了。醒來之後,她覺得小腹非常熱,喉部也很疼痛,不一會兒,就變成男人的身體了。張守備家聽說後,懷疑此事是安家為賴婚而捏造的,就告到了官府。官府驗身後確認,是真的變成了男人。官員就命安家用原先準備的嫁妝另聘一個女子給張家的兒子為妻,並且當堂令安家的女兒放腳剃髮,改換男裝而去。

從心性本體而言,男身女身悉為幻相。《維摩詰經》記載,於時維摩丈室有天女來散華供養,華散到諸菩薩身上自然落地,不沾身,然華散到舍利弗等諸聲聞身上,粘著於身不能脫落,舍利弗等聲聞想要把身上的華撥落掉。天女就問舍利弗:「為什麼要把華去掉呢?」舍利弗回答:「這些華粘身不如法。」因比丘戒律規定不能著華鬟,故云不如法。

天女說:「不是華不如法,乃仁者心有分別。諸菩薩華不著身,因為他們已經斷了一切分別想。」意謂有分別心害怕某物,即為法縛,菩薩照見諸法空性,故華不著身。舍利弗轉而詰問天女:「汝何以不轉女身?」天女回答:「我求女人相了不可得,叫我怎麼轉?」爾後天女使神通把舍利弗變成天女的樣子,而自己則化身為舍利弗,反詰問舍利弗:「何以不轉女身?」舍利弗說:「我今不知何轉而變為女身。」天女回答,男身女身了不可得。體性無二無別,所謂的男身、女身都是業力幻相。

阿彌陀佛即是從心性平等無差別處,加持十方世界一切女人,破除業力幻相,復萬德莊嚴之如來身。若諸女人信願念佛,臨命終時,感得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前迎接,佛光注照,攝受其神識到蓮台上。此蓮台即是轉女成男之玄宮。蓮華化生,此女人便具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形好,就不是一般的轉女成男之利益,乃是頓然獲得萬德莊嚴之如來身。其不可思議功德利益,誠如省庵大師所云:「不用三祇修福慧,但將六字出乾坤。」(《動修淨土詩》)

是故女人切莫錯過這一世聞信淨土法門之極好機緣。正因為女人煩惱重、痛苦深,更易激發她一心歸命的信心。佛陀曾懸記,末法時,女人精進,往生的概率大。《淨土聖賢錄》記載往生公案,女眾往生者超過男眾。

倓虛法師《念佛論》中記載一位女居士往生的例子。這位女居士姓張,青島人,家境很貧寒,丈夫在碼頭拉車為生。張氏很有善根,平素在家念佛,每次倓虛法師到湛山精舍講經,她都帶著兩個孩子去聽經,然後和大家一起念佛。到了1937年冬,有一天清早她對丈夫說:「你好好領著孩子過吧!我今天要往生佛國了。」她的丈夫因為生活奔走,對佛法少熏習,聽了這話就發脾氣呵斥她:「得咧!我們家窮,還不夠受嗎?你還來扯這一套。」

說完就去碼頭拉車了。這女居士就囑咐兩個孩子要聽父親的話,說自己要去西方極樂世界了。孩子小,聽了也不知是什麼意思,仍舊跑到外邊玩耍。張氏把家裡收拾整潔,自己也洗臉梳頭,換上一套漿洗過的舊衣服,到床上面西趺坐,念佛往生。兩個孩子在外邊玩得餓了,回家只見母親坐在床上,並未煮飯,叫不應,推不動,兩個孩子哭著跑去鄰居家報信。大家趕來,見張氏面目如生。她丈夫回來看到妻子還真的走了,痛哭一場。

一個貧苦的愚婦,在她人生苦難之時,聞信阿彌陀佛名號,一往情深,如子憶母,求生淨土,阿彌陀佛自然如母憶子,慈悲攝取,接引往生。對貧賤之張氏慈悲攝受,與對高貴之韋提希夫人慈悲攝取往生,平等無二。

雖然佛教經教對女人煩惱業障多有描述,但絕對不是佛故意貶低女人,乃是欲令女人正視自己的煩惱業障,激發其厭離、解脫之道心。佛視一切眾生作一子想,尤其關注煩惱重業障深之女眾。阿彌陀佛特意針對女人發願,即可證明佛對女人深廣的慈悲心。一切女人,亟須把握住這一世聞信淨土法門的機會,死盡偷心,老實念佛,一意西馳,臨命終時,蒙佛接引,一念傾心入寶蓮,往生彼土,捨穢質女身成相好光明之如來身。何幸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