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信不足啟願,非願不足導行

非信不足啟願,非願不足導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次勸發願以導行,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信則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願則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行則執持名號,一心不亂。

信自者:信我現前一念之心,本非肉團,亦非緣影,豎無初後,橫絕邊涯,終日隨緣,終日不變。十方虛空微塵國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我雖昏迷倒惑,苟一念迴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更無疑慮。是名信自。

信他者:信釋迦如來決無誑語,彌陀世尊決無虛願,六方諸佛廣長舌決無二言。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

信因者:深信散亂稱名,猶為成佛種子,況一心不亂,安得不生淨土?是名信因。

信果者:深信淨土諸善聚會,皆從念佛三昧得生。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亦如影必隨形,響必應聲,決無虛棄。是名信果。

信事者: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淨莊嚴,不同莊生寓言。是名信事。

信理者:深信十萬億土,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我心遍故,佛心亦遍,一切眾生心性亦遍。譬如一室千燈,光光互遍,重重交攝,不相妨礙。是名信理。

如是信已,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而自心穢理應厭離;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而自心淨理應欣求。厭穢須舍至究竟,方無可舍;欣淨須取至究竟,方無可取。故《妙宗》云:「取舍若極,與不取舍亦非異轍。」設不從事取舍,但尚不取不舍,即是執理廢事。既廢於事,理亦不圓。若達全事即理,則取亦即理,舍亦即理。一取一舍,無非法界,故次信而明願也。

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者:名以召德,德不可思議,故名號亦不可思議;名號不可思議,故使散稱為佛種,執持登不退也。

然諸經示淨土行,萬別千差。如觀像、觀想、禮拜供養、五悔六念等,一一行成,皆生淨土。唯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故釋迦慈尊,無問自說,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可謂方便中第一方便,了義中無上了義,圓頓中最極圓頓,故云「清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也。

信願持名以為一乘真因,四種淨土以為一乘妙果。舉因則果必隨之,故以信願持名為經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