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強好勝,終非道人資格

參禪人,只顧真參,只忙努力工夫,打失時,用頭觸柱,或用頭碰地,眼淚掛臉上不止,才有參禪面目。若不在本參上忙工夫,專在工夫外逞好勝,你高我低,你能我不能,如此,是真空過。

類如坐香,人坐沖盹,我坐豉勁。人跑香低頭,我跑香端正。人站敲腳,我站筆直。人睡伸腳,我臥吉祥。人一天講句把話,我整天不開口。人行路掉頭,我行路威儀。人犯規矩受罰,我守規矩修行。人見人行禮,我見人直撞。人多請開示,我未請一次。人睡大覺,我不倒單。人吃四頓,我吃三餐。人喜出坡,我喜靜坐。此人格雖強勝,終非道人資格。

此好勝之心,有在道心上要清高,有在人我上逞勝負,亦不能全是,又不能盡非。若全是,則無開悟機會;若盡非,雖好勝,亦在道場中好勝,並在道人眾中好勝,所以只可好參,不可好勝,才是真好勝人。明知天上最大,莫過於天王;天王最大,莫過於死;人之最大,莫過於生,生之最大,莫過於死。

任他天上人間,最強最勝,最英最雄,終莫大於生死。既知生死二字之重大,超人閑,超天上;若在天上人間,比強比勝,非出格丈夫也。必須遠離人間,空谷深山,或阿蘭若,專辦生死大事,一日將此大事辦好,誠世無此擬者。

此生死事,任你修何法門想了生死,只為間接;獨有參禪一法,首當其機,直許直援。參禪之表,無別大用,只有明心性,了生死,成佛祖,度眾生,是參禪正用。舍參禪外,直稱第二法門。